东莞市富络易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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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富络易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富络易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三中金龙工业区龙成街福龙路11号104
建设单位 (略) 富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龙汇 (略)
项目概况主要从事金属配件的清洗加工,年加工清洗铝/镁合金配件1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碱洗工序产生的碱雾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2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研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集气装置收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2019]56 号)文要求中重点区域限值要求。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向外排放,对周边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清洗废水经过滤后96%回用,剩余4%浓水与水喷淋装置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噪声: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固废: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兹有我司承诺:项目碱洗工序产生的碱雾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集气装置收集后高空排放。项目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清洗废水96%回收利用,剩余4%浓水与水喷淋装置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示时间2023-03-1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富络易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三中金龙工业区龙成街福龙路11号104
建设单位 (略) 富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龙汇 (略)
项目概况主要从事金属配件的清洗加工,年加工清洗铝/镁合金配件1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碱洗工序产生的碱雾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2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研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集气装置收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2019]56 号)文要求中重点区域限值要求。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向外排放,对周边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清洗废水经过滤后96%回用,剩余4%浓水与水喷淋装置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噪声: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固废: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兹有我司承诺:项目碱洗工序产生的碱雾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集气装置收集后高空排放。项目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清洗废水96%回收利用,剩余4%浓水与水喷淋装置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示时间2023-03-1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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