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山东鲁抗生物制造有限公司鲁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氨基酸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山东鲁抗生物制造有限公司鲁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氨基酸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 (略) (略) 氨基酸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太平东路26 (略) 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 (略) (略) 氨基酸项目(二期)

山东公用 (略)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邹城化工产业园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内,主要依托现有606发酵车间,并在其南侧扩建一座发酵车间,共设发酵生产线12条(其中10条依托,2条新增,原车间内的色氨酸产品不再生产);依托606提炼车间,并拆除东侧成品库,新建一座精烘包车间,建设氨基酸及其衍生物生产线,配套建设部分罐区及环保设施等,污水处理依托山东鲁抗 (略) ,事故池依托山东 (略) ,危废库依托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其余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生产DL-天门冬氨酸100t/a、*酸钙1800t/a、焦谷氨酸100t/a、对羟基苯*酸100t/a、反式对羟基肉桂酸50t/a、茶氨酸100t/a、*酮酸钠100t/a、反式肉桂酸50t/a,年产量共2400吨。项目总投资32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1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酵车间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后经现有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48)排放;发酵车间的投料粉尘、发酵废气、酶促反应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消罐废气经换热器降温后一并与发酵车间储罐区废气、浓污池废气一并经一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2m高的排气筒(1#)排放。提炼车间的酶离心废气、过滤废气、浓缩不凝气、离心废气、干燥废气、MVR不凝气、配酸废气、浓污池废气经一级碱喷淋(现有)+一级酸喷淋处理,破碎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通过现有27m高的排气筒(DA049)排放。精烘包车间振动流化床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预处理,喷雾干燥塔干燥废气经水膜除尘+捕雾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浓缩不凝气、离心废气、双锥干燥塔废气一并经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5m高的排气筒(2#)排放;破碎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7m高的排气筒(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除尘+碱喷淋+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废气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废气。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率,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尽量减少中间储罐,减少物料的转运次数和周转量;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废气治理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消罐废水、废气冷凝废水、工艺废水(酶离心废水、离心废水、电渗析废水、水洗废水等)进入浓污池暂存,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浓缩冷凝水、工艺废水中的冷凝废水进入清污池暂存,项目浓污水、清污水经各自污水管道送至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00m3/d,处理工艺:预处理+生物处理)处理,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提高邹城工业园区各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邹环字〔2014〕44号)及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山东邹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后进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后再进入幸福河,最终汇入南四湖。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空气废滤膜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筛分的大晶体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氨基酸类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菌泥、菌渣、废滤布收集后外售,其余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浓缩废液、废滤布、菌泥、滤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落实总量指标要求

本项目所需总量指标为:COD(管理指标)≤5.67t/a,NH3-N(管理指标)≤0.405t/a;颗粒物≤0.2684t/a,NOx≤0.8t/a,VOCs≤01.2183t/a。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应加强运行管理,合理布设生产装置,定期对生产装置、罐区、输送管线等进行检查,杜绝“跑冒滴漏”;按照相关规范对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储罐区设置围堰,设置导排系统及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山东 (略) 现有事故水池(1300m3),确保事故废水、初期雨水不外排;完善应急预案,并与化工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山东 (略) (略) 氨基酸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太平东路26 (略) 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 (略) (略) 氨基酸项目(二期)

山东公用 (略)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邹城化工产业园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内,主要依托现有606发酵车间,并在其南侧扩建一座发酵车间,共设发酵生产线12条(其中10条依托,2条新增,原车间内的色氨酸产品不再生产);依托606提炼车间,并拆除东侧成品库,新建一座精烘包车间,建设氨基酸及其衍生物生产线,配套建设部分罐区及环保设施等,污水处理依托山东鲁抗 (略) ,事故池依托山东 (略) ,危废库依托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其余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生产DL-天门冬氨酸100t/a、*酸钙1800t/a、焦谷氨酸100t/a、对羟基苯*酸100t/a、反式对羟基肉桂酸50t/a、茶氨酸100t/a、*酮酸钠100t/a、反式肉桂酸50t/a,年产量共2400吨。项目总投资32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1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酵车间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后经现有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48)排放;发酵车间的投料粉尘、发酵废气、酶促反应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消罐废气经换热器降温后一并与发酵车间储罐区废气、浓污池废气一并经一级碱喷淋+一级酸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2m高的排气筒(1#)排放。提炼车间的酶离心废气、过滤废气、浓缩不凝气、离心废气、干燥废气、MVR不凝气、配酸废气、浓污池废气经一级碱喷淋(现有)+一级酸喷淋处理,破碎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通过现有27m高的排气筒(DA049)排放。精烘包车间振动流化床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预处理,喷雾干燥塔干燥废气经水膜除尘+捕雾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浓缩不凝气、离心废气、双锥干燥塔废气一并经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5m高的排气筒(2#)排放;破碎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7m高的排气筒(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除尘+碱喷淋+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废气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废气。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率,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尽量减少中间储罐,减少物料的转运次数和周转量;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废气治理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消罐废水、废气冷凝废水、工艺废水(酶离心废水、离心废水、电渗析废水、水洗废水等)进入浓污池暂存,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浓缩冷凝水、工艺废水中的冷凝废水进入清污池暂存,项目浓污水、清污水经各自污水管道送至鲁抗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00m3/d,处理工艺:预处理+生物处理)处理,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提高邹城工业园区各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邹环字〔2014〕44号)及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山东邹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后进入邹城新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后再进入幸福河,最终汇入南四湖。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空气废滤膜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筛分的大晶体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氨基酸类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菌泥、菌渣、废滤布收集后外售,其余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浓缩废液、废滤布、菌泥、滤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落实总量指标要求

本项目所需总量指标为:COD(管理指标)≤5.67t/a,NH3-N(管理指标)≤0.405t/a;颗粒物≤0.2684t/a,NOx≤0.8t/a,VOCs≤01.2183t/a。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应加强运行管理,合理布设生产装置,定期对生产装置、罐区、输送管线等进行检查,杜绝“跑冒滴漏”;按照相关规范对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储罐区设置围堰,设置导排系统及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山东 (略) 现有事故水池(1300m3),确保事故废水、初期雨水不外排;完善应急预案,并与化工园区风险预案实现联动;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