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7500吨钢结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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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500吨钢结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09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7500吨钢结构加工项目

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宁夏 (略)

报告表

宁夏瑞鑫 (略)

宁夏 (略) 于2023年2月21日取得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2-*-04-01-*)。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主要建设年产7500吨钢结构加工项目,项 (略) 羽欣华 (略) 3800m2生产车间1栋;购置钢结构加工设备一套、彩钢瓦加工设备一套、C型钢加工设备一套、复合板加工设备一套;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安全设施等;供配电、消防、给排水等设施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一、施工期

本项目生产车间为租赁,无新建筑物,项目施工期对现有厂房内部进行改造及设备安装,不涉及具体的土建施工。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输及调试阶段产生的噪声、废弃包装。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合理控制安装时间的前提下,设备运输及调试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废弃包装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粉尘、喷漆废气及复合废气。

(1)钢结构加工生产废气

①切割粉尘:本项目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95%,风机风量10000m3/h)通过排气筒(DA001,高15m,内径0.4m)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②焊接粉尘: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③抛丸粉尘:本项目抛丸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15m,内径0.4m)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④喷漆及晾干废气:本项目喷漆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床+脱附催化燃烧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非*烷总烃限值要求;

(2)彩钢瓦加工生产废气

①切割粉尘:本项目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95%,风机风量10000m3/h)通过排气筒(DA001,高15m,内径0.4m)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3)C型钢加工生产废气

①切割粉尘:本项目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95%,风机风量10000m3/h)通过排气筒(DA001,高15m,内径0.4m)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4)复合板加工生产废气

①复合有机废气:在复合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进行二次密闭,废气收集效率90%,配套设置1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风量10000m3/h),经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非*烷总烃去除效率85%。采取上述措施后,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非*烷总烃限值要求。

②切割粉尘:本项目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95%,风机风量10000m3/h)通过排气筒(DA001,高15m,内径0.4m)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 (略) 羽欣华 (略) 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剪板机、矫正机、型钢机、脊瓦机、压型机、喷砂机、除尘器、电焊机及切割机等设备,为更进一步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①生产设备选购上,优先选购噪声值较低的生产设备;

②对于属于空气动力产生噪声的设备,在设备的气流通道上加装消声器;

③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要采取严格的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

④设备基础应安装减振、隔振材料(如减振垫、复合减振器、钢丝/绳减振器等);

⑤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

⑥项目投产运营后要进行后续环境噪声监测,监测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是否达标,若不达标要从噪声源和传播途径上进行整改。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边角料、焊渣、废胶粘剂桶、废油漆桶、漆渣、废机油、废UV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

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油漆桶、废胶粘剂桶、废机油、废UV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焊渣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

(略) (略) 年产1万吨PVC管材项目

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略) (略)

报告表

宁夏瑞鑫 (略)

(略) (略) 于2023年02月21日取得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2-*-04-01-*)。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年产1万吨PVC管材项目,总建筑面积3800m2,主要为建设22条PVC管材生产线。

一、施工期

本项目生产车间为租赁,无新建建筑物,项目施工期对现有厂房内部进行改造及设备安装,不涉及具体的土建施工。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输及调试阶段产生的噪声、废弃包装。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合理控制安装时间的前提下,设备运输及调试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废弃包装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原料投料产生的粉尘、不合格品破碎产生的粉尘、挤压成型有机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

①原料投料粉尘: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通过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风机风量3000m3,去除效率99%),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②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通过风机将所有生产线挤出废气统一集中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风量5000m3,去除效率90%),处理后通过15mDA002排气筒排放;

③不合格品破碎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通过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风机风量3000m3,去除效率99%),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筛混料机、干燥机、挤出成型机、切割机、上料机、破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为更进一步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作业设备加装隔音减振垫。

②加强设备养护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③仓库封闭及优化平面布局: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的分布,尽量把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建筑物的中部,减少噪声对各个边界的贡献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原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的布袋收尘、废UV灯管、生活办公垃圾等。

①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收集后重新加工利用;

②原料废包装材料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统一收集后由原料提供单位回收;

③布袋除尘器的布袋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④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生活垃圾设封闭式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09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7500吨钢结构加工项目

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宁夏 (略)

报告表

宁夏瑞鑫 (略)

宁夏 (略) 于2023年2月21日取得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2-*-04-01-*)。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主要建设年产7500吨钢结构加工项目,项 (略) 羽欣华 (略) 3800m2生产车间1栋;购置钢结构加工设备一套、彩钢瓦加工设备一套、C型钢加工设备一套、复合板加工设备一套;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安全设施等;供配电、消防、给排水等设施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一、施工期

本项目生产车间为租赁,无新建筑物,项目施工期对现有厂房内部进行改造及设备安装,不涉及具体的土建施工。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输及调试阶段产生的噪声、废弃包装。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合理控制安装时间的前提下,设备运输及调试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废弃包装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粉尘、喷漆废气及复合废气。

(1)钢结构加工生产废气

①切割粉尘:本项目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95%,风机风量10000m3/h)通过排气筒(DA001,高15m,内径0.4m)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②焊接粉尘: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③抛丸粉尘:本项目抛丸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15m,内径0.4m)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④喷漆及晾干废气:本项目喷漆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床+脱附催化燃烧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非*烷总烃限值要求;

(2)彩钢瓦加工生产废气

①切割粉尘:本项目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95%,风机风量10000m3/h)通过排气筒(DA001,高15m,内径0.4m)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3)C型钢加工生产废气

①切割粉尘:本项目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95%,风机风量10000m3/h)通过排气筒(DA001,高15m,内径0.4m)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4)复合板加工生产废气

①复合有机废气:在复合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进行二次密闭,废气收集效率90%,配套设置1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风量10000m3/h),经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非*烷总烃去除效率85%。采取上述措施后,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非*烷总烃限值要求。

②切割粉尘:本项目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95%,风机风量10000m3/h)通过排气筒(DA001,高15m,内径0.4m)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 (略) 羽欣华 (略) 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剪板机、矫正机、型钢机、脊瓦机、压型机、喷砂机、除尘器、电焊机及切割机等设备,为更进一步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①生产设备选购上,优先选购噪声值较低的生产设备;

②对于属于空气动力产生噪声的设备,在设备的气流通道上加装消声器;

③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要采取严格的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

④设备基础应安装减振、隔振材料(如减振垫、复合减振器、钢丝/绳减振器等);

⑤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

⑥项目投产运营后要进行后续环境噪声监测,监测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是否达标,若不达标要从噪声源和传播途径上进行整改。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边角料、焊渣、废胶粘剂桶、废油漆桶、漆渣、废机油、废UV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

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油漆桶、废胶粘剂桶、废机油、废UV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焊渣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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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年产1万吨PVC管材项目

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略) (略)

报告表

宁夏瑞鑫 (略)

(略) (略) 于2023年02月21日取得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2-*-04-01-*)。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年产1万吨PVC管材项目,总建筑面积3800m2,主要为建设22条PVC管材生产线。

一、施工期

本项目生产车间为租赁,无新建建筑物,项目施工期对现有厂房内部进行改造及设备安装,不涉及具体的土建施工。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输及调试阶段产生的噪声、废弃包装。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合理控制安装时间的前提下,设备运输及调试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废弃包装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原料投料产生的粉尘、不合格品破碎产生的粉尘、挤压成型有机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

①原料投料粉尘: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通过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风机风量3000m3,去除效率99%),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②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通过风机将所有生产线挤出废气统一集中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风量5000m3,去除效率90%),处理后通过15mDA002排气筒排放;

③不合格品破碎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通过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风机风量3000m3,去除效率99%),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筛混料机、干燥机、挤出成型机、切割机、上料机、破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为更进一步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作业设备加装隔音减振垫。

②加强设备养护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③仓库封闭及优化平面布局: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的分布,尽量把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建筑物的中部,减少噪声对各个边界的贡献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原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的布袋收尘、废UV灯管、生活办公垃圾等。

①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收集后重新加工利用;

②原料废包装材料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统一收集后由原料提供单位回收;

③布袋除尘器的布袋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④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生活垃圾设封闭式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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