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需开展湖北 (略) 新建年产9000吨选矿药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本次为征求公开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北 (略) 新建年产9000吨选矿药剂项 (略) 云梦县盐化工华祥二路以北(云梦县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占地面积32087.15㎡,主要建设3个车间,两个仓库,研发楼一栋,配套年产9000吨选矿药剂的装置及辅助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吨苯*羟肟酸、5000吨邻苯二*酸二*酯、2000吨复配型选矿药剂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DnV1TLSTlw?pwd=69c5
提取码:69c5
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5×5km范围。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javascript:bid_showfile();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提出的异议按无效处理。
(1)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云梦县盐化工华祥二路以北(云梦县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孝感 (略)
联系人:乔工
联系电话:0712-*
电子信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