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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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13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宝信大厦28层生态环境局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天津永富 (略) 第八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永富 (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泰华路95号

天津 (略)

津开环评〔2023〕9号

2023.2.3

2

关于罗姆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半导体元器件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罗姆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微三路7号

天津 (略)

津开环评〔2023〕10号

2023.2.9

3

关于天津天 (略) 芯片产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天 (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微七路8号

天津环 (略)

津开环评〔2023〕11号

2023.2.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13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宝信大厦28层生态环境局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天津永富 (略) 第八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永富 (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泰华路95号

天津 (略)

津开环评〔2023〕9号

2023.2.3

2

关于罗姆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半导体元器件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罗姆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微三路7号

天津 (略)

津开环评〔2023〕10号

2023.2.9

3

关于天津天 (略) 芯片产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天 (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微七路8号

天津环 (略)

津开环评〔2023〕11号

20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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