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复合材料筒体生产项目
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复合材料筒体生产项目
本项目为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复合材料筒体生产项目,建设地点 (略) 香坊区公滨路3 (略) 内,本项目利用哈尔滨 (略) 厂区内已建厂房,占地面积4500㎡,布设1条复合材料筒体生产线,采用缠绕-固化-铺放工艺,复合材料筒体年产为245.20吨。本项目排放的废气VOCs,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生 (略) 政下水管网。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置于封闭房间内,并加装减振垫等降噪设备。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以上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为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复合材料筒体生产项目,建设地点 (略) 香坊区公滨路3 (略) 内,本项目利用哈尔滨 (略) 厂区内已建厂房,占地面积4500㎡,布设1条复合材料筒体生产线,采用缠绕-固化-铺放工艺,复合材料筒体年产为245.20吨。本项目排放的废气VOCs,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生 (略) 政下水管网。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置于封闭房间内,并加装减振垫等降噪设备。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以上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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