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评选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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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评选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县直县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大力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县妇联、县清廉办、县文明办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寻找评选2023年“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清廉家风 创最美家庭

二、评选名额

寻找评选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50户,“最美清廉家庭”15户,隆安县“廉洁家属”15名(相关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并从中择优推 (略) “最美家庭”4户、“最美清廉家庭”1户、“廉洁家属”2名。

三、推荐条件

(一)“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条件

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居住1年以上家庭户,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爱党爱国、抗击疫情、乡村振兴、绿色环保、移风易俗、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具体从以下八个方面寻找“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典型: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选树爱党爱国、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围绕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选树科学教子家庭典型,引导家长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交易;真诚做人、守信做事,践行诚信规范,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6.家庭成员中的家长注重清廉思想教育,重视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台。

联系人:黄小叶 隆海玉

联系电话:0771-*

电子邮箱:*@*q.com

隆安县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妇联 

附件:1.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

3.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

4.2023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信息汇总表

5.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表

6.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推荐表

7.2023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推荐表

隆安县妇女联合会   清廉隆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隆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

名额分配表

乡镇(单位)

最美家庭

(文明家庭)(户)

最美清廉家庭(户)

廉洁家属(名)

备注

城厢镇

7(含震东社区2户)

1

1


南圩镇

5

1

1


那桐镇

5

1

1


雁江镇

4

1

1


*当镇

4

1

1


乔建镇

4

1

1


都结乡

5

1

1


古潭乡

3

1

1


屏山乡

3

1

1


布泉乡

3

1

1


华侨管理区

2

1

1


县直单位

5(其中教育系统1户,卫健系统1户、其他县直单位3户)

4

4


合计

50

15

15




表格名称
操作

各乡镇党委、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县直县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大力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县妇联、县清廉办、县文明办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寻找评选2023年“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清廉家风 创最美家庭

二、评选名额

寻找评选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50户,“最美清廉家庭”15户,隆安县“廉洁家属”15名(相关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并从中择优推 (略) “最美家庭”4户、“最美清廉家庭”1户、“廉洁家属”2名。

三、推荐条件

(一)“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条件

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居住1年以上家庭户,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爱党爱国、抗击疫情、乡村振兴、绿色环保、移风易俗、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具体从以下八个方面寻找“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典型: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选树爱党爱国、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围绕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选树科学教子家庭典型,引导家长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交易;真诚做人、守信做事,践行诚信规范,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6.家庭成员中的家长注重清廉思想教育,重视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台。

联系人:黄小叶 隆海玉

联系电话:0771-*

电子邮箱:*@*q.com

隆安县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妇联 

附件:1.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

3.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

4.2023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信息汇总表

5.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表

6.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清廉家庭”推荐表

7.2023年度隆安县“廉洁家属”推荐表

隆安县妇女联合会   清廉隆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隆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2023年度隆安县“最美家庭”(文明家庭)

名额分配表

乡镇(单位)

最美家庭

(文明家庭)(户)

最美清廉家庭(户)

廉洁家属(名)

备注

城厢镇

7(含震东社区2户)

1

1


南圩镇

5

1

1


那桐镇

5

1

1


雁江镇

4

1

1


*当镇

4

1

1


乔建镇

4

1

1


都结乡

5

1

1


古潭乡

3

1

1


屏山乡

3

1

1


布泉乡

3

1

1


华侨管理区

2

1

1


县直单位

5(其中教育系统1户,卫健系统1户、其他县直单位3户)

4

4


合计

5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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