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
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
第一部分 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依《环保法》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重大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的制定。
(三)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及污染防治的监管。
(四)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全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和新建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
(五)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各部门以及跨地区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乡镇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六)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依法拟订环境保护的地方标准并按规定的程序发布; (略) 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告和环境统计公告。
(七)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文件;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乡镇企业环境保护,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限期治理、排污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 (略) 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推进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
(十)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参加国家批准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动。
纳入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本级 |
2 | 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3 | 临泉县环境保护监察大队 |
第一部分 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依《环保法》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重大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的制定。
(三)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及污染防治的监管。
(四)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全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和新建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
(五)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各部门以及跨地区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乡镇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六)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依法拟订环境保护的地方标准并按规定的程序发布; (略) 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告和环境统计公告。
(七)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文件;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乡镇企业环境保护,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限期治理、排污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 (略) 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推进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
(十)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参加国家批准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动。
纳入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本级 |
2 | 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3 | 临泉县环境保护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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