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健之缘医械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安徽健之缘医械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健 (略) 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来安县汊河镇龙王路以南、向荣路以西 | ||
建设单位: | 安徽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来安县汊河镇龙王路以南、向荣路以西,产品为医用一次性使用各种(留置)耗材、可视胃管、各种腔镜。来安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207-*-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各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苯*烯、*烯腈、锡及其化合物、臭气浓度以及食堂油烟等。1#厂房为十万级洁净度生产厂房,整体密闭负压。项目在挤出机、注塑机、熔头机、移印机、封口机、高效恒温焊台上方安装集气罩+软帘,在鼓风干燥机、光固化机线上设置集气管道+负压风机系统,解析废气经密闭解析室、解析库负压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收集后,汇至生产厂房顶部主排风管后,排出室外墙面,由主排风管引入1套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离心风机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灭菌工序通过灭菌设备自带真空泵将环氧*烷废气收集后,引至灭菌车间外水池内,通过水将环氧*烷气体吸收;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高于所在建筑屋顶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苯*烯、*烯腈等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值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解析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水、纯水制备软水和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以及 (略) 际毗邻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纯水制备软水、清洗废水一起经污水管 (略) 际毗邻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加减震垫、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滤膜,集中收集后规范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环氧*烷吸收废液、清洗废液、废试剂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桶,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略) 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健 (略) 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来安县汊河镇龙王路以南、向荣路以西 | ||
建设单位: | 安徽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来安县汊河镇龙王路以南、向荣路以西,产品为医用一次性使用各种(留置)耗材、可视胃管、各种腔镜。来安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207-*-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各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苯*烯、*烯腈、锡及其化合物、臭气浓度以及食堂油烟等。1#厂房为十万级洁净度生产厂房,整体密闭负压。项目在挤出机、注塑机、熔头机、移印机、封口机、高效恒温焊台上方安装集气罩+软帘,在鼓风干燥机、光固化机线上设置集气管道+负压风机系统,解析废气经密闭解析室、解析库负压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收集后,汇至生产厂房顶部主排风管后,排出室外墙面,由主排风管引入1套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离心风机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灭菌工序通过灭菌设备自带真空泵将环氧*烷废气收集后,引至灭菌车间外水池内,通过水将环氧*烷气体吸收;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高于所在建筑屋顶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苯*烯、*烯腈等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值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解析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水、纯水制备软水和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以及 (略) 际毗邻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纯水制备软水、清洗废水一起经污水管 (略) 际毗邻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加减震垫、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滤膜,集中收集后规范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环氧*烷吸收废液、清洗废液、废试剂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桶,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略) 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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