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3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
2023年3月1日-3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0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批文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情况 |
南审环建[2023]28号 | 富凤集团兴宁区家禽屠宰肉制品加工项目 | 广西 (略) | 批复见附件 |
南审环建[2023]29号 | (略) 日处理20吨饮食业废油脂回收项目 | (略) | 批复见附件 |
南审环建[2023]30号 | 年产2000吨新型环保复合生物酶及20000吨生物碳源项目 | 广西 (略) | 批复见附件 |
南审环建[2023]31号 | 广西 (略) 电力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 广西 (略) | 批复见附件 |
南审环建[2023]32号 | 隆安县城厢镇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处理厨余垃圾项目 | 广西 (略) | 批复见附件 |
南审环建[2023]33号 | 中南风电升压站~邕州220kV线路工程项目 | 宾阳县 (略) | 批复见附件 |
南审环建[2023]34号 | (略) 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略) 灌区管理中心 | 批复见附件 |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玉洞大道33号 (略) 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0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批文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情况 |
南审环建[2023]28号 | 富凤集团兴宁区家禽屠宰肉制品加工项目 | 广西 (略) | 批复见附件 |
南审环建[2023]29号 | (略) 日处理20吨饮食业废油脂回收项目 | (略) | 批复见附件 |
南审环建[2023]30号 | 年产2000吨新型环保复合生物酶及20000吨生物碳源项目 | 广西 (略) | 批复见附件 |
南审环建[2023]31号 | 广西 (略) 电力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 广西 (略) | 批复见附件 |
南审环建[2023]32号 | 隆安县城厢镇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处理厨余垃圾项目 | 广西 (略) | 批复见附件 |
南审环建[2023]33号 | 中南风电升压站~邕州220kV线路工程项目 | 宾阳县 (略) | 批复见附件 |
南审环建[2023]34号 | (略) 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略) 灌区管理中心 | 批复见附件 |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玉洞大道33号 (略) 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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