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县分局关于年产20吨甘草流浸膏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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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县分局关于年产20吨甘草流浸膏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年产20吨甘草流浸膏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4日-2023年03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
通讯地址:昌乐县洪阳街1069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

备注

1

年产20吨甘草流浸膏技改项目

(略) 昌乐县朱刘街道山水路与309国道交叉口以南200米路西

乐环审表字〔2023〕10号批复.pdf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年产20吨甘草流浸膏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4日-2023年03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
通讯地址:昌乐县洪阳街1069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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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

备注

1

年产20吨甘草流浸膏技改项目

(略) 昌乐县朱刘街道山水路与309国道交叉口以南200米路西

乐环审表字〔2023〕10号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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