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安徽泽升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银辉 | |||
项目名称 | 安徽泽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地理位置: 用人单位生产厂 (略) 青浦区鹤国路300号,所在厂区东侧为绿化;西侧为鹤辉路,隔路为上海 (略) ;南侧为 (略) ;北侧为鹤国路绿化,隔路为绿化;在鹤辉路设置出入口。 | ||||||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评价涉及范围:czwtitl (略) 青浦区鹤国路300号厂房,包括1#仓库、2#仓库、3#仓库、4#仓库、办公楼等。 评价涉及主要生产设施有:真空机、塑封机、热收缩机、电子天平、台秤、超声清洗机、真空过滤机、通风柜、水浴锅、手套箱、工业除湿机、空压机等。 本评价报告不涉及放射卫生内容。 |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磊 | 技术负责人 | 郁新森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荣 | 报告编制人 | 张靖 | |||
审核人 | 陈荣 | 项目组成员 | 高一鸣、曾秋霞 | |||
现场调查 | 调查时间:**日 调查人员: 张靖 企业陪同人员:刘银辉 | |||||
现场检测 | 现场检测时间:**日~**日 检测人员:汪燚、孙燕莉等 企业陪同人员:刘银辉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苯*烯、噪声、照度、工频电场 | |||||
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浓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强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 ?一般)。 本次于2023年2月~3月对安徽泽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作业情况进行了职业卫生调查和现场检测。 通过现场调查及对项目资料综合分析,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设计、生产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设置、个人防护用品方面、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施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公司设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内设1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现场调查未见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任命书及其相关培训记录;用人单位未进行合同告知,未设置公告栏;用人单位未及时对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用人单位仅提供2022年体检报告,仅进行了在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且职业健康体检表格填写不规范;用人单位建厂以来未按照“三同时”要求行进行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管理部分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烯、噪声、工频电场等。本次于**日~3月3日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测定结果化学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危害因素》(GBZ2.1-2019),测定结果物理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物理危害因素》(GBZ2.2-2007)。 通过对历年作业场所检测数据和健康监护数据分析表明,在现有防护措施和生产条件下,安徽泽升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无职业病病例发生。 如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则安徽泽升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 |||||
报告完成时间 | ** 日 |
建设单位 | 安徽泽升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银辉 | |||
项目名称 | 安徽泽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地理位置: 用人单位生产厂 (略) 青浦区鹤国路300号,所在厂区东侧为绿化;西侧为鹤辉路,隔路为上海 (略) ;南侧为 (略) ;北侧为鹤国路绿化,隔路为绿化;在鹤辉路设置出入口。 | ||||||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评价涉及范围:czwtitl (略) 青浦区鹤国路300号厂房,包括1#仓库、2#仓库、3#仓库、4#仓库、办公楼等。 评价涉及主要生产设施有:真空机、塑封机、热收缩机、电子天平、台秤、超声清洗机、真空过滤机、通风柜、水浴锅、手套箱、工业除湿机、空压机等。 本评价报告不涉及放射卫生内容。 |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磊 | 技术负责人 | 郁新森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荣 | 报告编制人 | 张靖 | |||
审核人 | 陈荣 | 项目组成员 | 高一鸣、曾秋霞 | |||
现场调查 | 调查时间:**日 调查人员: 张靖 企业陪同人员:刘银辉 | |||||
现场检测 | 现场检测时间:**日~**日 检测人员:汪燚、孙燕莉等 企业陪同人员:刘银辉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苯*烯、噪声、照度、工频电场 | |||||
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浓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强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 ?一般)。 本次于2023年2月~3月对安徽泽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作业情况进行了职业卫生调查和现场检测。 通过现场调查及对项目资料综合分析,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设计、生产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设置、个人防护用品方面、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施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公司设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内设1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现场调查未见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任命书及其相关培训记录;用人单位未进行合同告知,未设置公告栏;用人单位未及时对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用人单位仅提供2022年体检报告,仅进行了在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且职业健康体检表格填写不规范;用人单位建厂以来未按照“三同时”要求行进行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管理部分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烯、噪声、工频电场等。本次于**日~3月3日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测定结果化学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危害因素》(GBZ2.1-2019),测定结果物理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物理危害因素》(GBZ2.2-2007)。 通过对历年作业场所检测数据和健康监护数据分析表明,在现有防护措施和生产条件下,安徽泽升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无职业病病例发生。 如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则安徽泽升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 |||||
报告完成时间 |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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