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蜀阳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YXG-32型钐钴永磁材料产业化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四川蜀阳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YXG-32型钐钴永磁材料产业化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 (略) 高性能YXG-32型钐钴永磁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高性能YXG-32型钐钴永磁材料产业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 (略) 拟租用 (略) 已建A3厂房1F( (略) 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施高性能YXG-32型钐钴永磁材料产业化项目,租用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设置生产区(配置烧结炉、气流磨和切片、无心磨等机加设备,设置烧结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一条)、制氮区(配置制氮系统,含制氮机、储罐、空压机等)、储运工程(原料库房、化学品库、成品库、气罐储存库等)、检测室(进行物理检测)、办公区,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危废间等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300吨高性能钐钴永磁材料产品。
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环保投资13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打磨循环废水、设备冷却循环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与煮料废水(隔油预处理)、清洗废水(中和池预处理)、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整体车间尽量密闭。熔化、破碎、制粉、烧结工序均置于密闭密闭炉体或设备中(工序中充氮气),金属粉尘经抽气装置自带粉末过滤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厂界废气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气流磨、磨床、压型机、冷却塔、空压机、制氮机、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碎屑、过滤粉尘、废分子筛、废坩埚及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隔油池浮油、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防护措施:本项目切片区、危废间、化学品库、循环水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要求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储罐区设置围堰,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游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文(川投资备[2204-*-07-02-*]JXQB-0076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0〕9号)及《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租用厂房不动产权证(川(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明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 (略) 高性能YXG-32型钐钴永磁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高性能YXG-32型钐钴永磁材料产业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 (略) 拟租用 (略) 已建A3厂房1F( (略) 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施高性能YXG-32型钐钴永磁材料产业化项目,租用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设置生产区(配置烧结炉、气流磨和切片、无心磨等机加设备,设置烧结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一条)、制氮区(配置制氮系统,含制氮机、储罐、空压机等)、储运工程(原料库房、化学品库、成品库、气罐储存库等)、检测室(进行物理检测)、办公区,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危废间等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300吨高性能钐钴永磁材料产品。
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环保投资13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打磨循环废水、设备冷却循环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与煮料废水(隔油预处理)、清洗废水(中和池预处理)、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整体车间尽量密闭。熔化、破碎、制粉、烧结工序均置于密闭密闭炉体或设备中(工序中充氮气),金属粉尘经抽气装置自带粉末过滤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厂界废气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气流磨、磨床、压型机、冷却塔、空压机、制氮机、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碎屑、过滤粉尘、废分子筛、废坩埚及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隔油池浮油、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防护措施:本项目切片区、危废间、化学品库、循环水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要求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储罐区设置围堰,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游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文(川投资备[2204-*-07-02-*]JXQB-0076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0〕9号)及《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租用厂房不动产权证(川(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明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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