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事局三亚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海南海事局三亚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海南海事局三亚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海南海事局三亚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南海事局三亚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总投资:3180.00万元
项目概要: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2个雷达站,3个甚高频通信基站,10个视频监控点,1个VTS中心。具体为在西瑁洲、海事工作船码头建设雷达站,实现对辖区重点水域的监控;在西瑁洲、海事工作船码头雷达站、九所岭建设VHF基站;在重点客运码头、水上旅游区及雷达站同址布设10个视频监控点;在三亚海事工作船码头新建400㎡值班用房,组建三亚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负责实施水上交通监管,同时对设备进行监控和维护;新建各监控点至三亚VTS中心传输链路,将信息传输到VTS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和显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地址: (略) 秀英区滨海大道137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898-*
邮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地址: (略) 雨花区桂花路34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31-*,邮箱:*@*q.com
邮编:*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内容及规模;
(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环境简况;
(4)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5)环境影响分析;
(6)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择在现有地点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引发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窗体底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2023年3月14日
2023-03-14
海南海事局三亚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海南海事局三亚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南海事局三亚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总投资:3180.00万元
项目概要: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2个雷达站,3个甚高频通信基站,10个视频监控点,1个VTS中心。具体为在西瑁洲、海事工作船码头建设雷达站,实现对辖区重点水域的监控;在西瑁洲、海事工作船码头雷达站、九所岭建设VHF基站;在重点客运码头、水上旅游区及雷达站同址布设10个视频监控点;在三亚海事工作船码头新建400㎡值班用房,组建三亚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负责实施水上交通监管,同时对设备进行监控和维护;新建各监控点至三亚VTS中心传输链路,将信息传输到VTS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和显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地址: (略) 秀英区滨海大道137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898-*
邮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地址: (略) 雨花区桂花路34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31-*,邮箱:*@*q.com
邮编:*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内容及规模;
(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环境简况;
(4)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5)环境影响分析;
(6)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择在现有地点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引发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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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4日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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