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级方案第3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点击数:43发表时间: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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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级方案第3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点击数:43发表时间:2022-12-28

索引号:**/*8发布机构:镇原县发改局
生效日期:2022-12-28废止日期:
文 号:所属主题:环境保护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 (略) 级方案第3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镇原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12-28浏览次数: 次【字体: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36

反馈问题: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 (略) 级方案第36项(镇原县第16项)问题:镇原县作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执行国家生态功能区产业政策不严格,违反《 (略)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要求,2017年以来违规审批建设8家粘土空心砖项目。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生态功能区产业政策。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镇原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审批备案情况2017年以来,我县共备案砖瓦生产项目企业6家,其中3家正常生产( (略) 王储砖厂扩建项目、宏升砖瓦厂隧道窑建设项目、中国石 (略) (略) 镇原砖瓦厂改造扩建建设项目),2家在建( (略) 升级改造项目、镇原县三岔砖瓦厂新型建材改扩建项目),1家环评未通过已注销(甘肃萤 (略) 旧砖窑升级改建旋转隧道窑项目)。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全力开展摸底调查论证。严格对照《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产业指导目录》,对2017年以来备案的6家砖瓦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二类限制类第九项建材第6小项粘土空心砖生产线(陕西、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宁 夏除外);第9项“6000 万标砖/年(不含)以下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我县备案的三家正常生产企业和两家在建企业均属于隧道窑或旋转窑生产线,不属于限制类,无新增审批备案粘土空心砖项目。2.严格执行国家生态功能区产业政策。严格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新建粘土空心砖项目,严把审批关,严格落实禁入政策,督促砖瓦企业转型升级,将轮窑改为旋转或隧道窑,达到节能降耗,降低排污排放量。目前我县2017年以来备案的6家砖瓦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结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镇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镇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

联系地址:镇原县西区人防大厦2楼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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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22-12-28废止日期:
文 号:所属主题:环境保护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 (略) 级方案第3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镇原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12-28浏览次数: 次【字体: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36

反馈问题: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 (略) 级方案第36项(镇原县第16项)问题:镇原县作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执行国家生态功能区产业政策不严格,违反《 (略)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要求,2017年以来违规审批建设8家粘土空心砖项目。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生态功能区产业政策。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镇原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审批备案情况2017年以来,我县共备案砖瓦生产项目企业6家,其中3家正常生产( (略) 王储砖厂扩建项目、宏升砖瓦厂隧道窑建设项目、中国石 (略) (略) 镇原砖瓦厂改造扩建建设项目),2家在建( (略) 升级改造项目、镇原县三岔砖瓦厂新型建材改扩建项目),1家环评未通过已注销(甘肃萤 (略) 旧砖窑升级改建旋转隧道窑项目)。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全力开展摸底调查论证。严格对照《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产业指导目录》,对2017年以来备案的6家砖瓦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二类限制类第九项建材第6小项粘土空心砖生产线(陕西、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宁 夏除外);第9项“6000 万标砖/年(不含)以下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我县备案的三家正常生产企业和两家在建企业均属于隧道窑或旋转窑生产线,不属于限制类,无新增审批备案粘土空心砖项目。2.严格执行国家生态功能区产业政策。严格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新建粘土空心砖项目,严把审批关,严格落实禁入政策,督促砖瓦企业转型升级,将轮窑改为旋转或隧道窑,达到节能降耗,降低排污排放量。目前我县2017年以来备案的6家砖瓦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结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镇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镇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

联系地址:镇原县西区人防大厦2楼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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