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东捷科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多功能沙发铁架300万张、床架200万张、五金配件10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东捷科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多功能沙发铁架300万张、床架200万张、五金配件10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东 (略) 年产多功能沙发铁架300万张、床架200万张、五金配件10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3月 14日至 2023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年产多功能沙发铁架300万张、床架200万张、五金配件1000万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建设地 (略) 增城区石滩镇上塘村石三公路北侧(厂房B2)103。项目占地面积33192.52平方米,建筑面积23235.5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多功能沙发铁架、床架及五金配件,年产规模为多功能沙发铁架300万张、床架200万张、五金配件1000万件。项目员工人数45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心城区净水厂。冷却水循环回用,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心城区净水厂。含磷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中工艺用水标准后回用于表调、磷化药槽稀释用水、自动浸漆线磷化后水洗工序,不外排。综合废水(一般清洗废水、有机废水、含氟清洗废水、研磨废水、废水处理设备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挂具清洁清洗废水)中的80%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中工艺用水标准后回用与生产,剩余的20%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 (略)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规定的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4.2.7相关要求的较严值,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心城区净水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广东 (略) 年产多功能沙发铁架300万张、床架200万张、五金配件10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3月 14日至 2023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年产多功能沙发铁架300万张、床架200万张、五金配件1000万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建设地 (略) 增城区石滩镇上塘村石三公路北侧(厂房B2)103。项目占地面积33192.52平方米,建筑面积23235.5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多功能沙发铁架、床架及五金配件,年产规模为多功能沙发铁架300万张、床架200万张、五金配件1000万件。项目员工人数45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心城区净水厂。冷却水循环回用,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心城区净水厂。含磷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中工艺用水标准后回用于表调、磷化药槽稀释用水、自动浸漆线磷化后水洗工序,不外排。综合废水(一般清洗废水、有机废水、含氟清洗废水、研磨废水、废水处理设备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挂具清洁清洗废水)中的80%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中工艺用水标准后回用与生产,剩余的20%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 (略)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规定的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4.2.7相关要求的较严值,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心城区净水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