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有色金属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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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有色金属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葫芦岛有色金属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由辽宁 (略)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现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有色金属产业园总体规划(2023-2035)

  规划范围:北至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锌厂片区边界,西至三河河道,南至锦葫铁路,东至厂区边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3.59公顷。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葫芦岛军民融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李斌 0429-*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辽宁 (略)

  联系人及电话:陈艳红 *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编辑:市龙港区

  葫芦岛有色金属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由辽宁 (略)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现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有色金属产业园总体规划(2023-2035)

  规划范围:北至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锌厂片区边界,西至三河河道,南至锦葫铁路,东至厂区边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3.59公顷。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葫芦岛军民融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李斌 0429-*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辽宁 (略)

  联系人及电话:陈艳红 *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编辑:市龙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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