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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宜宏)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宜宏)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评文件、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重庆 (略) | 年产150套粉尘、废气处理设备项目 | (略) 铜梁区蒲吕工业园区龙山大道12号 | 贵州 (略) | 项目租赁重庆 (略) (略) 铜梁区蒲吕工业园区龙山大道12号的部分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1500m2,建设后年产100套脉冲布袋除尘器、20套选粉机、30套废气净化设备。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4%。 | 营运期: 1、废水 地面清洁水经自建油水分离器(设计处理规模为2m3/d)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依托现有生化池(设计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再经蒲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安溪河。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气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至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喷漆及晾干废气设置一套“水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下料及打磨:经喷雾处理后自然沉降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各噪声源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后,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及金属尘渣、废尘渣、废包装材料以及废焊丝暂存于固废点暂存区,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项目在厂房东侧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约为10m2。 危险废物:在厂房东北侧设置1个危废暂存点,面积约5m2,暂存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清洗剂、漆渣、废桶、空压机含油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油水分离器废油、废含油棉纱及手套。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暂存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派专人管理,设置危险废物台账,定期交为废处置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0日 |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评文件、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重庆 (略) | 年产150套粉尘、废气处理设备项目 | (略) 铜梁区蒲吕工业园区龙山大道12号 | 贵州 (略) | 项目租赁重庆 (略) (略) 铜梁区蒲吕工业园区龙山大道12号的部分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1500m2,建设后年产100套脉冲布袋除尘器、20套选粉机、30套废气净化设备。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4%。 | 营运期: 1、废水 地面清洁水经自建油水分离器(设计处理规模为2m3/d)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依托现有生化池(设计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再经蒲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安溪河。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气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至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喷漆及晾干废气设置一套“水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下料及打磨:经喷雾处理后自然沉降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各噪声源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后,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及金属尘渣、废尘渣、废包装材料以及废焊丝暂存于固废点暂存区,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项目在厂房东侧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约为10m2。 危险废物:在厂房东北侧设置1个危废暂存点,面积约5m2,暂存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清洗剂、漆渣、废桶、空压机含油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油水分离器废油、废含油棉纱及手套。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暂存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派专人管理,设置危险废物台账,定期交为废处置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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