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第四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揭阳市揭东区第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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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第四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揭阳市揭东区第四小学

建设单位 (略) 揭东区第四小学
工程名称揭东区第四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揭东区曲 (略) 揭东区第四小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一幢,层数四层,占地面积约为750平方米,建设面积约 2760 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室外地面硬底化、绿化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面积约1650平方米。平方米合同价格810.37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中伦 (略)
施工单位 (略) (略)
监理单位广东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张晓玲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唐劲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黄屏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庄丽丽总监理工程师胡萍
合同工期2023.02.20~2023.09.20
状态正常
备注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一幢,层数四层,占地面积约为750平方米,建设面积约 2760 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室外地面硬底化、绿化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面积约1650平方米。质量监督注册号:*;安全监督注册号:A*。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 (略) 揭东区第四小学
工程名称揭东区第四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揭东区曲 (略) 揭东区第四小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一幢,层数四层,占地面积约为750平方米,建设面积约 2760 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室外地面硬底化、绿化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面积约1650平方米。平方米合同价格810.37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中伦 (略)
施工单位 (略) (略)
监理单位广东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张晓玲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唐劲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黄屏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庄丽丽总监理工程师胡萍
合同工期2023.02.20~2023.09.20
状态正常
备注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一幢,层数四层,占地面积约为750平方米,建设面积约 2760 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室外地面硬底化、绿化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面积约1650平方米。质量监督注册号:*;安全监督注册号:A*。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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