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逸峰户外装备有限公司体育用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逸峰户外装备有限公司体育用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 (略) 体育用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7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体育用品制造项目 | (略) 环翠区张村镇沈阳路北、漓江街西 | 威海 (略) | (略) 环境保 (略) | 威海 (略) (略) 环翠区张村镇沈阳路北、漓江街西,本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占地面积约264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年产体育器材30万件.劳动定员共10人,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65d。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无食堂,无生活废气。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注塑有机废气以及危废库危废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在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6t/a,主要污染物COD和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COD≤500mg/L,NH3-N≤45mg/L,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COD≤500mg/L、NH3-N≤45mg/L)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 (略) 高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海。经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污染物排海量很小,对海水环境影响很小;对地下水的影响方式主要为排污管道沿途下渗,项目在确保排水系统与污水主管网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废气处理设备配套的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废包装、金属下脚料、收集的金属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注塑废件及废料经粉碎机粉碎后投入生产中;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处置。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处置途径,在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场地防渗的基础上,并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并定期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容器,防止容器损坏而泄露的情况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存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 (略) 体育用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7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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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体育用品制造项目 | (略) 环翠区张村镇沈阳路北、漓江街西 | 威海 (略) | (略) 环境保 (略) | 威海 (略) (略) 环翠区张村镇沈阳路北、漓江街西,本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占地面积约264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年产体育器材30万件.劳动定员共10人,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65d。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无食堂,无生活废气。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注塑有机废气以及危废库危废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在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6t/a,主要污染物COD和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COD≤500mg/L,NH3-N≤45mg/L,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COD≤500mg/L、NH3-N≤45mg/L)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 (略) 高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海。经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污染物排海量很小,对海水环境影响很小;对地下水的影响方式主要为排污管道沿途下渗,项目在确保排水系统与污水主管网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废气处理设备配套的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废包装、金属下脚料、收集的金属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注塑废件及废料经粉碎机粉碎后投入生产中;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处置。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处置途径,在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场地防渗的基础上,并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并定期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容器,防止容器损坏而泄露的情况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存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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