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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商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区域协调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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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商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区域协调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根据《 (略) 商务 (略) 财政局关 (略) 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8号)、《 (略) 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略) 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2〕402号)等文件精神,拟安排2022年度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48万元,拟支持项目5个。现将2022区域协调发展资金分配申报项目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 (略)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略) 垫江县桂溪街道桂溪大道北段447号),联系方式:023-*。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垫江县2022区域协调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公示表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垫江县2022年度区域协调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公示表.xlsx


根据《 (略) 商务 (略) 财政局关 (略) 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8号)、《 (略) 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略) 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2〕402号)等文件精神,拟安排2022年度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48万元,拟支持项目5个。现将2022区域协调发展资金分配申报项目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 (略)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略) 垫江县桂溪街道桂溪大道北段447号),联系方式:023-*。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垫江县2022区域协调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公示表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垫江县2022年度区域协调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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