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平县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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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平县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富平 (略) 富平县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3年2月27日通过富平 (略) 主持召开的技术审查会,目前已修改完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说明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二)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公众参与说明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在此公示《富平 (略) 富平县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如有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可联系富平 (略) 王老师(联系电话:0913-*)。

附件1:《富平 (略) 富平县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富平县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富平 (略)

2023年3月6日

附件1 富平 (略) 富平县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富平 (略) 富平县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3年2月27日通过富平 (略) 主持召开的技术审查会,目前已修改完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说明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二)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公众参与说明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在此公示《富平 (略) 富平县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如有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可联系富平 (略) 王老师(联系电话:0913-*)。

附件1:《富平 (略) 富平县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富平县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富平 (略)

2023年3月6日

附件1 富平 (略) 富平县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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