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14日关于拟作出沈阳四环快速路立交化和智慧化改造工程及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14日关于拟作出沈阳四环快速路立交化和智慧化改造工程及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3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四环快速路立交化和智慧化改造工程及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 | (略) 大东区、于洪区、沈北新区、经开区、铁西区、浑南区、苏家屯区 | (略) 交通运输局 | 沈阳 (略) |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及公示的公众参与说明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 (略) 环城快速路提升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四环快速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22〕143号)。 | 本工程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为四环快速路立交化、智慧化改造工程和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 四环快速路立交化、智慧化改造工程:立交化改造工程建设互通立交6处,连续高架桥13处(共计28.5公里,宽26.5米,双向6车道),菱形立交8处;四环加宽1处(改造后路面宽度62米,双向10车道)。改造后四环主路(含高架)设计时速80千米/小时,辅路及匝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智慧化工程建设七大支撑平台,九大智慧应用,统一感知网络,统一的供电系统,统一网络通信系统;建设沈北服务区、于洪服务区、苏家屯服务区及浑南服务区。其中,苏家屯服务区采用沿四环两侧集中布设对称式服务区,其余三处均采用沿四环两侧错位布设分离式服务区。服务区内设置综合楼、综合用房、水泵房、维修车库等。 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建设4条一级公路,①北和线(旺港大街)南延线新建工程:于洪区境内段北起小浑河桥南至京沈高速,长度1.81公里,宽度40米,双向四车道,铁西区境内段北起京沈高速南至中央大街与沈新路交叉口,长度1.29公里,宽度80米,双向八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 ②西北连接线南延长线新建工程:路线起于在建西北连接线与沈阜开发大道(红兴路)交叉口,终点与旺港大街(中央大街)相交,路线全长3.194千米,宽度34.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 ③沈彰开发大道(蒲河大道连接线)新建工程:起点位于平罗镇沈彰开发大道(沈于线)与已建蒲河大道连接线交叉处,终点位于蒲河大道沈北界,全长3.55千米,宽度34.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 ④金家街北延线新建工程:共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金家街北延线段(1.641千米,宽度34米)、马宋公路西延线段(0.479千米,宽度33米)、金家街与马宋公路互通工程(1.291千米,匝道宽度20.8米),主路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匝道30千米/小时。 其他附属工程内容包括: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127.*亿元,环保投资1.*亿元。工程预计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6年4月竣工通车。 | 1.废气 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施工及堆料场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管理措施》(沈建发〔2018〕45号)和《20 (略)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沈建发〔2021〕19号)等地方法规及相关规定。工程不设置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混凝土和沥青均外购。工程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工程物料堆放覆盖苫布,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废水 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利用周边既有设施或临时防渗旱厕, (略) 政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服务区废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MBR工艺,设计处理能力2.5吨/小时)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冲厕、绿化。 3.噪声 (1)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设、施工现场与环境敏感点之间设置连续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运营期 工程运营期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对于高层住宅采取高架桥及部分桥梁中央分隔带安装5米高声屏障,共计3280米,对于平房敏感点采取高架桥安装3米高声屏障措施,共计9950米,同时采取降噪路面措施,周边道路工程在沙岗子村、山梨村路段采取降噪路面措施。同时,对四环路沿线规划为住宅用地区域预留声屏障设置条件,合计2720米。采取以上措施后,根据“报告书”,沿线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4b类、2类、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工程挖方量98.17万立方米,填方量113.33万立方米,借方量15.15万立方米,无弃方。 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服务区产生的未沾染矿物油的维修废物、沾染矿物油的维修废物和生活垃圾。 沾染矿物油的维修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未沾染矿物油的维修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 工程施工期设置彩钢板围挡等临时防护措施,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并对临时堆土采取遮盖等防护措施;涉水工程选择在枯水期施工,严禁将施工期固体废物弃于河道中;施工结束后,工程沿线、中央隔离带、敏感点与道路之间设置绿化带,采用乔木、灌木结合的绿化形式,绿化面积362.77万平方米。 根据《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工程在K122+160至K122+430路段穿越翟家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穿越总长度为270米。工程距离最近21#-1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边界1270米。工程在穿越保护区段道路两侧分别设置防撞护栏和事故导流槽,设置长度总计1360米,同时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外设置应急池,共计4处。 项目在冬雪湖文旅健康区高架、蒲河廊道高架工程K38+100、K45+100、K46+950路段跨越沈北新区蒲河湿地东段(省级重要湿地),工程在现有道路红线范围内施工,无新增占地(建设单位已作出承诺未取得水利主管部门关于穿越湿地意见之前不开工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3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四环快速路立交化和智慧化改造工程及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 | (略) 大东区、于洪区、沈北新区、经开区、铁西区、浑南区、苏家屯区 | (略) 交通运输局 | 沈阳 (略) |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及公示的公众参与说明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 (略) 环城快速路提升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四环快速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22〕143号)。 | 本工程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为四环快速路立交化、智慧化改造工程和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 四环快速路立交化、智慧化改造工程:立交化改造工程建设互通立交6处,连续高架桥13处(共计28.5公里,宽26.5米,双向6车道),菱形立交8处;四环加宽1处(改造后路面宽度62米,双向10车道)。改造后四环主路(含高架)设计时速80千米/小时,辅路及匝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智慧化工程建设七大支撑平台,九大智慧应用,统一感知网络,统一的供电系统,统一网络通信系统;建设沈北服务区、于洪服务区、苏家屯服务区及浑南服务区。其中,苏家屯服务区采用沿四环两侧集中布设对称式服务区,其余三处均采用沿四环两侧错位布设分离式服务区。服务区内设置综合楼、综合用房、水泵房、维修车库等。 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建设4条一级公路,①北和线(旺港大街)南延线新建工程:于洪区境内段北起小浑河桥南至京沈高速,长度1.81公里,宽度40米,双向四车道,铁西区境内段北起京沈高速南至中央大街与沈新路交叉口,长度1.29公里,宽度80米,双向八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 ②西北连接线南延长线新建工程:路线起于在建西北连接线与沈阜开发大道(红兴路)交叉口,终点与旺港大街(中央大街)相交,路线全长3.194千米,宽度34.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 ③沈彰开发大道(蒲河大道连接线)新建工程:起点位于平罗镇沈彰开发大道(沈于线)与已建蒲河大道连接线交叉处,终点位于蒲河大道沈北界,全长3.55千米,宽度34.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 ④金家街北延线新建工程:共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金家街北延线段(1.641千米,宽度34米)、马宋公路西延线段(0.479千米,宽度33米)、金家街与马宋公路互通工程(1.291千米,匝道宽度20.8米),主路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匝道30千米/小时。 其他附属工程内容包括: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127.*亿元,环保投资1.*亿元。工程预计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6年4月竣工通车。 | 1.废气 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施工及堆料场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管理措施》(沈建发〔2018〕45号)和《20 (略)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沈建发〔2021〕19号)等地方法规及相关规定。工程不设置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混凝土和沥青均外购。工程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工程物料堆放覆盖苫布,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废水 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利用周边既有设施或临时防渗旱厕, (略) 政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服务区废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MBR工艺,设计处理能力2.5吨/小时)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冲厕、绿化。 3.噪声 (1)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设、施工现场与环境敏感点之间设置连续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运营期 工程运营期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对于高层住宅采取高架桥及部分桥梁中央分隔带安装5米高声屏障,共计3280米,对于平房敏感点采取高架桥安装3米高声屏障措施,共计9950米,同时采取降噪路面措施,周边道路工程在沙岗子村、山梨村路段采取降噪路面措施。同时,对四环路沿线规划为住宅用地区域预留声屏障设置条件,合计2720米。采取以上措施后,根据“报告书”,沿线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4b类、2类、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工程挖方量98.17万立方米,填方量113.33万立方米,借方量15.15万立方米,无弃方。 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服务区产生的未沾染矿物油的维修废物、沾染矿物油的维修废物和生活垃圾。 沾染矿物油的维修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未沾染矿物油的维修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 工程施工期设置彩钢板围挡等临时防护措施,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并对临时堆土采取遮盖等防护措施;涉水工程选择在枯水期施工,严禁将施工期固体废物弃于河道中;施工结束后,工程沿线、中央隔离带、敏感点与道路之间设置绿化带,采用乔木、灌木结合的绿化形式,绿化面积362.77万平方米。 根据《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工程在K122+160至K122+430路段穿越翟家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穿越总长度为270米。工程距离最近21#-1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边界1270米。工程在穿越保护区段道路两侧分别设置防撞护栏和事故导流槽,设置长度总计1360米,同时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外设置应急池,共计4处。 项目在冬雪湖文旅健康区高架、蒲河廊道高架工程K38+100、K45+100、K46+950路段跨越沈北新区蒲河湿地东段(省级重要湿地),工程在现有道路红线范围内施工,无新增占地(建设单位已作出承诺未取得水利主管部门关于穿越湿地意见之前不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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