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三亚南海试验保障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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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三亚南海试验保障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14 文章来源: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三亚南海试验保障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崖州区创业街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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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三亚南海试验保障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略) 第七六〇研究所"
(略) 崖州区崖州湾南山港区,已建三亚海事基地码头北侧
(略) 环 (略)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9个科考船舶、辅助船舶泊位以及码头附属管理设施、码头附属变配电设施以及水电配套设施。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其施工和运营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可实现达标排污;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太大改变,项目建设可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建议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略) 总体规划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总体规划(2015-2030)》、《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总体规划(2018-2035)》、《三亚港总体规划》(2016-2030)等的要求。
本项目选址于三亚崖州湾东侧的南山港区,拟建码头位于已建的三亚海事基地码头北侧。港址处水域开阔,水深条件好,能满足各种施工船舶的水上安全通行,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工程施工采用了合适的施工方案,使用先进的工艺装备及合适的建筑材料,降低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技术规范,以环境保护意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文明施工,爱护环境。施工期从施工工艺、施工设备选择、环保措施、原辅材料等方面综合分析,运营期从工程能耗的主要工序和设备、节能措施、产污环节清洁生产措施分析,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清洁生产水平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队*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均收集处置,不排海。运营期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依托现有设施处理。因此,不建议进行总量控制,本项目无需单独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施工前先驱散该区域的水生生物;码头桩基施工、港池疏浚施工环节避开渔业资源繁殖季节;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机械设备,并设置防污帘,减少泥沙的扩散和再悬浮;施工准确定位、详细记录其过程,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进行作业,避免在一个区域重复作业;控制船舶的发动机噪声和其他设备的噪声;对施工影响范围的珊瑚进行迁地保护;加强施工区附近水域的水质监测,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均妥善处理。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海洋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区域大气环境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22年春季调查海域水质各监测因子均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均满足相应功能区划的要求;2020年秋季调查海域水质除了2个站位不符合功能区划要求外其余各监测站位各评价指标均符合相应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2022年春季及2020年球季调查沉积物各监测指标均达到第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均符合功能区划的要求。
本项目环境风险为施工期的溢油风险、船舶碰撞风险及自然灾害风险,采取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是可接受的。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已进行了3次网上环评公示、2次报纸公开公示以及现场公开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并按照要求编制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内未收到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14 文章来源: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三亚南海试验保障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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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崖州区创业街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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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崖州区崖州湾南山港区,已建三亚海事基地码头北侧
(略) 环 (略)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9个科考船舶、辅助船舶泊位以及码头附属管理设施、码头附属变配电设施以及水电配套设施。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其施工和运营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可实现达标排污;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太大改变,项目建设可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建议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略) 总体规划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总体规划(2015-2030)》、《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总体规划(2018-2035)》、《三亚港总体规划》(2016-2030)等的要求。
本项目选址于三亚崖州湾东侧的南山港区,拟建码头位于已建的三亚海事基地码头北侧。港址处水域开阔,水深条件好,能满足各种施工船舶的水上安全通行,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工程施工采用了合适的施工方案,使用先进的工艺装备及合适的建筑材料,降低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技术规范,以环境保护意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文明施工,爱护环境。施工期从施工工艺、施工设备选择、环保措施、原辅材料等方面综合分析,运营期从工程能耗的主要工序和设备、节能措施、产污环节清洁生产措施分析,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清洁生产水平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队*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均收集处置,不排海。运营期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依托现有设施处理。因此,不建议进行总量控制,本项目无需单独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施工前先驱散该区域的水生生物;码头桩基施工、港池疏浚施工环节避开渔业资源繁殖季节;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机械设备,并设置防污帘,减少泥沙的扩散和再悬浮;施工准确定位、详细记录其过程,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进行作业,避免在一个区域重复作业;控制船舶的发动机噪声和其他设备的噪声;对施工影响范围的珊瑚进行迁地保护;加强施工区附近水域的水质监测,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均妥善处理。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海洋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区域大气环境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22年春季调查海域水质各监测因子均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均满足相应功能区划的要求;2020年秋季调查海域水质除了2个站位不符合功能区划要求外其余各监测站位各评价指标均符合相应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2022年春季及2020年球季调查沉积物各监测指标均达到第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均符合功能区划的要求。
本项目环境风险为施工期的溢油风险、船舶碰撞风险及自然灾害风险,采取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是可接受的。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已进行了3次网上环评公示、2次报纸公开公示以及现场公开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并按照要求编制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内未收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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