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涛盛钢结构加工有限公司申请的涛盛物流仓储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广西南宁涛盛钢结构加工有限公司申请的涛盛物流仓储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南宁涛 (略) 申请的涛盛物流仓储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西乡塘连福路南侧、连庄路东侧。
二、地类(用途)
仓储物流用地。
三、调整理由
现建设单位为进一步符合《 (略) 建筑风貌控制导则》的要求,同时因使用需求及生产建设规划有所调整,申请对原批总平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调整
1.总建筑面积由66272.66平方米调整为76030.3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由调整65663.10平方米调整为67010.26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56565.48平方米调整为62193.09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由9097.62平方米调整为4817.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609.56平方米调整为9020.13平方米。
2.容积率由1.55调整为1.71;建筑密度由44.16%调整为45.18%;绿地率由10.03%调整为10.02%。
3.机动车停车位由351个调整为37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414个调整为1555个。
(二)设计方案调整
1.建筑外立面颜色由黄褐色+米黄色调整为深灰色+米白色。
2.1#仓库建筑高度由20.85米调整为20.65米,出屋面楼电梯间高度由4.5米调整为2米;2#厂房建筑高度由20.85米调整为20.95米,出屋面楼电梯间高度由4.5米调整为1.8米;3#、4#、5#厂房建筑高度由20.70米调整为20.95米;3#厂房出屋面楼电梯间高度由4.5米调整为4.8米,4#厂房出屋面楼电梯间高度由4.6米调整为5.1米,5#厂房出屋面楼电梯间高度由4.6米调整为5.5米。
3.1#仓库平面由“一字型”平面调整为“L型”,取消地下一层设备用房;2#仓库(*类)功能调整为厂房(*类作业型物流),平面由“一字型”平面调整为“L型”,增加地下一层设备用房;3#厂房(*类)一层架空层功能由机动车停车库改为非机动车停车;4#厂房(*类)一层取消架空层停车,功能改为厂房;5#厂房(*类)一层取消架空层停车,功能改为厂房;4#、5#厂房增加连通地下室,功能为机动车停车库;6#仓库(*类)功能调整为厂房(*类作业型物流),平面由“一字型”平面调整为“L型”; 7#仓库(*类)功能调整为厂房(*类作业型物流),平面由“一字型”平面调整为“L型”,一层局部调整为架空层,功能为机动车停车。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控制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民互动平台)。
(二) (略) 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示栏(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
(三)涛盛物流仓储基地项目现场。
(四)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五)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8日起(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帐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5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高新区滨河路火炬大厦17楼170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南宁涛 (略) 申请的涛盛物流仓储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西乡塘连福路南侧、连庄路东侧。
二、地类(用途)
仓储物流用地。
三、调整理由
现建设单位为进一步符合《 (略) 建筑风貌控制导则》的要求,同时因使用需求及生产建设规划有所调整,申请对原批总平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调整
1.总建筑面积由66272.66平方米调整为76030.3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由调整65663.10平方米调整为67010.26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56565.48平方米调整为62193.09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由9097.62平方米调整为4817.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609.56平方米调整为9020.13平方米。
2.容积率由1.55调整为1.71;建筑密度由44.16%调整为45.18%;绿地率由10.03%调整为10.02%。
3.机动车停车位由351个调整为37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414个调整为1555个。
(二)设计方案调整
1.建筑外立面颜色由黄褐色+米黄色调整为深灰色+米白色。
2.1#仓库建筑高度由20.85米调整为20.65米,出屋面楼电梯间高度由4.5米调整为2米;2#厂房建筑高度由20.85米调整为20.95米,出屋面楼电梯间高度由4.5米调整为1.8米;3#、4#、5#厂房建筑高度由20.70米调整为20.95米;3#厂房出屋面楼电梯间高度由4.5米调整为4.8米,4#厂房出屋面楼电梯间高度由4.6米调整为5.1米,5#厂房出屋面楼电梯间高度由4.6米调整为5.5米。
3.1#仓库平面由“一字型”平面调整为“L型”,取消地下一层设备用房;2#仓库(*类)功能调整为厂房(*类作业型物流),平面由“一字型”平面调整为“L型”,增加地下一层设备用房;3#厂房(*类)一层架空层功能由机动车停车库改为非机动车停车;4#厂房(*类)一层取消架空层停车,功能改为厂房;5#厂房(*类)一层取消架空层停车,功能改为厂房;4#、5#厂房增加连通地下室,功能为机动车停车库;6#仓库(*类)功能调整为厂房(*类作业型物流),平面由“一字型”平面调整为“L型”; 7#仓库(*类)功能调整为厂房(*类作业型物流),平面由“一字型”平面调整为“L型”,一层局部调整为架空层,功能为机动车停车。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控制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民互动平台)。
(二) (略) 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示栏(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
(三)涛盛物流仓储基地项目现场。
(四)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五)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8日起(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帐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5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高新区滨河路火炬大厦17楼170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