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股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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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股东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股东的批复

苏发改能源发〔2023〕164号

如东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变更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股东的请示》(东发改〔2023〕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我委以苏发改能源发〔2021〕784号核准了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项目单位为协鑫汇东液 (略) 和昆仑协鑫汇东液化天 (略) 。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码头和接收 (略) 联合申报,合作建设。其中LNG接收站*域、装船码头及海水取排水工程项目单位为协鑫汇东液 (略) ,该公司股东组成为协 (略) 51%、 (略) 49%。

为更好地保证项目运营,同意协鑫汇东液 (略) (略) 变更为金鹰集团下属太平洋能源在 (略) 太平洋能源投资(南通)有限公司。变更后,协鑫汇东液 (略) 股东组成为协 (略) 51%、太平洋能源投资(南通)有限公司49%。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不变。

二、除上述调整外,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仍按我委苏发改能源发〔2021〕784号执行。

特此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2023年2月14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股东的批复

苏发改能源发〔2023〕164号

如东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变更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股东的请示》(东发改〔2023〕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我委以苏发改能源发〔2021〕784号核准了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项目单位为协鑫汇东液 (略) 和昆仑协鑫汇东液化天 (略) 。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码头和接收 (略) 联合申报,合作建设。其中LNG接收站*域、装船码头及海水取排水工程项目单位为协鑫汇东液 (略) ,该公司股东组成为协 (略) 51%、 (略) 49%。

为更好地保证项目运营,同意协鑫汇东液 (略) (略) 变更为金鹰集团下属太平洋能源在 (略) 太平洋能源投资(南通)有限公司。变更后,协鑫汇东液 (略) 股东组成为协 (略) 51%、太平洋能源投资(南通)有限公司49%。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不变。

二、除上述调整外,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仍按我委苏发改能源发〔2021〕784号执行。

特此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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