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金湾特碳石墨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加工生产线改造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唐山金湾特碳石墨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加工生产线改造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 (略) 新能源材料加工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22-*
通讯地址:芦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唐山 (略) 新能源材料加工生产线改造项目 | 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兴制造产业园区 | 唐山 (略) | 唐山 (略) | 项目位于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兴制造产业园区,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20万元。项目利用总厂的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将分厂高铁受电弓碳滑板生产线搬迁至总厂,并对生产线进行改造,调整产品种类,设置小锯床、车床、加工中心、大立铣、龙门铣床、脉冲布袋除尘器等设备设施。 | (一)加强施工期、运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废气:项目机加工过程中2#大锯床、3#大锯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1#大锯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1#-3#小锯床、砂线锯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1#-8#数控车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9#-16#加工中心、1#石墨机、2#石墨机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7#-11#普通车床、梳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桥式铣床、1#龙门铣床、2#龙门铣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1#、2#双面铣加工产生颗粒物分别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分别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1、DA022)排放;大立铣、1#掏芯机、2#掏芯机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3)排放;7#加工中心、8#加工中心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4)排放;17#加工中心、18#加工中心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5)排放;1#-6#加工中心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6)排放;5#普通车床、6#普通车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7)排放;1#-4#普通车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8)排放。以上颗粒物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颗粒物相关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8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255kg/h,排气筒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三)废水:项目废水为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洗车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过程,不外排;生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限值要求,同时满足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 (五)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同时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要求。 | 2023.3.14 -2023.3.2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唐山 (略) 新能源材料加工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22-*
通讯地址:芦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唐山 (略) 新能源材料加工生产线改造项目 | 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兴制造产业园区 | 唐山 (略) | 唐山 (略) | 项目位于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兴制造产业园区,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20万元。项目利用总厂的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将分厂高铁受电弓碳滑板生产线搬迁至总厂,并对生产线进行改造,调整产品种类,设置小锯床、车床、加工中心、大立铣、龙门铣床、脉冲布袋除尘器等设备设施。 | (一)加强施工期、运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废气:项目机加工过程中2#大锯床、3#大锯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1#大锯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1#-3#小锯床、砂线锯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1#-8#数控车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9#-16#加工中心、1#石墨机、2#石墨机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7#-11#普通车床、梳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桥式铣床、1#龙门铣床、2#龙门铣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1#、2#双面铣加工产生颗粒物分别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分别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1、DA022)排放;大立铣、1#掏芯机、2#掏芯机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3)排放;7#加工中心、8#加工中心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4)排放;17#加工中心、18#加工中心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5)排放;1#-6#加工中心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6)排放;5#普通车床、6#普通车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7)排放;1#-4#普通车床加工产生颗粒物由集气罩+引风管道收集经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8)排放。以上颗粒物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颗粒物相关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8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255kg/h,排气筒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三)废水:项目废水为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洗车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过程,不外排;生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限值要求,同时满足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 (五)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同时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要求。 | 2023.3.14 -2023.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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