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拟审批《年产1000台(套)选矿机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拟审批《年产1000台(套)选矿机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1000台(套)选矿机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台(套)选矿机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石林产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昆明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摇床车间、钳工车间、机加工车间、办公楼、员工食堂、宿舍及卫生间,配套完成厂区用电、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等工程。建成投产后年生产1000台(套)选矿机械设备。项目占地面积21.65亩,总建筑面积为5721.92m2;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3.42万元。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阶段 | 污染物类别 | 环境影响 | 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大气环境 |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及机械尾气等,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 厂房改造时产生的粉尘采取软管洒水降尘进行抑制;在厂房内设备安装过程中,设备由生产厂家对结构进行拼装,再运送到施工现场,这样可以有效减少施工现场的作业;设备安装时对厂房进行通风,通过稀释扩散法降低颗粒物的浓度 |
水环境 |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雨天地表径流等 | 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如厕废水,经原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环城北路截污干管,最终进入石林县污水处理厂;施工初期雨水利用原有环城北路雨水管网处置 | |
声环境 |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工作,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位置;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过居民区时,应低速、禁鸣 | |
固体废物 |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 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可以回收的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能回收部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营运期 | 废气 | 运营期废气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种方式,主要污染因子为有机废气及颗粒物。 | 1.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项目面漆、底漆、喷漆、连晒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其废气通过“干式漆雾过滤器+UV 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报告表》核算,有机废气排放浓度为 83.125mg/m3、排放速率 0.499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544mg/m3 、排放速率 0.0033kg/h。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标准限制要求; |
废水 |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 | 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同办公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B 等级标 (略) 政管网进入石林污水处理厂处理。 | |
噪声 |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 | 产噪设备均在室内使用,采取基础减震措施。《报告表》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
固体废弃物 |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 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其余一般固废定期外售废品收购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1000台(套)选矿机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1000台(套)选矿机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台(套)选矿机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石林产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昆明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摇床车间、钳工车间、机加工车间、办公楼、员工食堂、宿舍及卫生间,配套完成厂区用电、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等工程。建成投产后年生产1000台(套)选矿机械设备。项目占地面积21.65亩,总建筑面积为5721.92m2;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3.42万元。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阶段 | 污染物类别 | 环境影响 | 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大气环境 |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及机械尾气等,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 厂房改造时产生的粉尘采取软管洒水降尘进行抑制;在厂房内设备安装过程中,设备由生产厂家对结构进行拼装,再运送到施工现场,这样可以有效减少施工现场的作业;设备安装时对厂房进行通风,通过稀释扩散法降低颗粒物的浓度 |
水环境 |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雨天地表径流等 | 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如厕废水,经原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环城北路截污干管,最终进入石林县污水处理厂;施工初期雨水利用原有环城北路雨水管网处置 | |
声环境 |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工作,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位置;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过居民区时,应低速、禁鸣 | |
固体废物 |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 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可以回收的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能回收部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营运期 | 废气 | 运营期废气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种方式,主要污染因子为有机废气及颗粒物。 | 1.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项目面漆、底漆、喷漆、连晒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其废气通过“干式漆雾过滤器+UV 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报告表》核算,有机废气排放浓度为 83.125mg/m3、排放速率 0.499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544mg/m3 、排放速率 0.0033kg/h。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标准限制要求; |
废水 |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 | 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同办公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B 等级标 (略) 政管网进入石林污水处理厂处理。 | |
噪声 |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 | 产噪设备均在室内使用,采取基础减震措施。《报告表》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
固体废弃物 |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 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其余一般固废定期外售废品收购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1000台(套)选矿机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电话/传真: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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