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福蓝天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HF法生产10kt/a氟化(氢)铵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
贵州瓮福蓝天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HF法生产10kt/a氟化(氢)铵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瓮福蓝 (略) “AHF法生产10kt/a氟化(氢)铵扩能项目”有关征求意见稿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AHF法生产10kt/a氟化(氢)铵扩能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单位:贵州瓮福蓝 (略)
(4)建设地点:贵州瓮福蓝 (略) 生产区
(5)总投资:1443.76万元
(6)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总投资1443.76万元,占地面积3195m2。在原有的10kt/a氟化氢铵装置上增加一条10kt/a氟化(氢)铵生产线,由10kt/a扩能至20kt/a,并生产氟化氢铵和氟化铵两种产品;主要工程内容新建2个反应槽、风冷系统、包装系统、尾气洗涤系统。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第十一条石油化工“14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022年9月, (略) 发展和改革局为项目颁发了《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登记备案项目编码: 2209-*-04-01-*),同意项目开展建设,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本项目环保措施
(1)声环境影响:噪声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多为连续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设备工作时间、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项目 (略) 现有污水管网,由瓮福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雨水排水沿着瓮福生产区道路等布设明沟导排,事故应急水池连接至厂区的事故池,经处理后回用于氟化氢装置洗渣用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通过采取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正常情况下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与生活污水回用,不外排。。
(3)环境空气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氟化反应槽、风冷塔和离心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和氨。项目尾气经三级尾气洗涤系统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尾气中氟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2标准 6.0 mg/m3标准限值要求;NH3能够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二级标准20 mg/m3,1.29kg/h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期间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项目不新增用地,现有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土地利用功能。项目厂区周边无野生动物栖息地,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的植物、动物、生态系统结构等不会形成影响。
三、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连接
链接:http://**_219rEQ
提取码:1234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贵州瓮福蓝 (略) 氟硅公司安全环保部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贵州瓮福蓝 (略) AHF 法生产10kta氟化(氢)铵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http://**)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贵州瓮福蓝 (略)
地址:贵州瓮福蓝 (略) 氟硅公司安全环保部
联系人:廖明坤 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瓮福蓝 (略) “AHF法生产10kt/a氟化(氢)铵扩能项目”有关征求意见稿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AHF法生产10kt/a氟化(氢)铵扩能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单位:贵州瓮福蓝 (略)
(4)建设地点:贵州瓮福蓝 (略) 生产区
(5)总投资:1443.76万元
(6)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总投资1443.76万元,占地面积3195m2。在原有的10kt/a氟化氢铵装置上增加一条10kt/a氟化(氢)铵生产线,由10kt/a扩能至20kt/a,并生产氟化氢铵和氟化铵两种产品;主要工程内容新建2个反应槽、风冷系统、包装系统、尾气洗涤系统。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第十一条石油化工“14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022年9月, (略) 发展和改革局为项目颁发了《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登记备案项目编码: 2209-*-04-01-*),同意项目开展建设,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本项目环保措施
(1)声环境影响:噪声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多为连续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设备工作时间、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项目 (略) 现有污水管网,由瓮福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雨水排水沿着瓮福生产区道路等布设明沟导排,事故应急水池连接至厂区的事故池,经处理后回用于氟化氢装置洗渣用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通过采取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正常情况下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与生活污水回用,不外排。。
(3)环境空气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氟化反应槽、风冷塔和离心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和氨。项目尾气经三级尾气洗涤系统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尾气中氟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2标准 6.0 mg/m3标准限值要求;NH3能够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二级标准20 mg/m3,1.29kg/h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期间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项目不新增用地,现有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土地利用功能。项目厂区周边无野生动物栖息地,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的植物、动物、生态系统结构等不会形成影响。
三、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连接
链接:http://**_219rEQ
提取码:1234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贵州瓮福蓝 (略) 氟硅公司安全环保部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贵州瓮福蓝 (略) AHF 法生产10kta氟化(氢)铵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http://**)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贵州瓮福蓝 (略)
地址:贵州瓮福蓝 (略) 氟硅公司安全环保部
联系人:廖明坤 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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