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额济纳旗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初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额济纳旗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初审结果的公示
为提升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105号)《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对额济纳旗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进行了等级评定的初审(等级评定由自治区终审),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采用等级制,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及《<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总分为1000分,包括环境120分、设施设备130分、运营管理150分、服务600分。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36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40%的,为一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45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50%的,为二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57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60%的,为三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78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80%的,为四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90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90%的,为五级养老机构。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电话:0483-*。
2023年3月15日
额济纳旗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初审结果
序号 | 机构名称 | 初审得分情况 | |||||
总分 | 环境 | 设施设备 | 运营管理 | 服务 | 初审结果 | ||
1 | 额济纳旗福康老年公寓 | 817.5 | 105 | 100.5 | 146 | 466 | 一级 |
为提升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105号)《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对额济纳旗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进行了等级评定的初审(等级评定由自治区终审),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采用等级制,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及《<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总分为1000分,包括环境120分、设施设备130分、运营管理150分、服务600分。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36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40%的,为一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45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50%的,为二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57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60%的,为三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78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80%的,为四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900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90%的,为五级养老机构。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电话:0483-*。
2023年3月15日
额济纳旗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初审结果
序号 | 机构名称 | 初审得分情况 | |||||
总分 | 环境 | 设施设备 | 运营管理 | 服务 | 初审结果 | ||
1 | 额济纳旗福康老年公寓 | 817.5 | 105 | 100.5 | 146 | 466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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