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洞口县秀丰建材厂节能利废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关于对洞口县秀丰建材厂节能利废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洞口县秀丰建材厂节能利废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二、联系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健民 (略) 生态环境局洞口分局环评股 邮编:* 三、联系电话:0739-* ? 四、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洞口县秀丰建材厂节能利废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镇秀丰村 |
建设单位 | 洞口县秀丰建材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洞口县秀丰建材厂节能利废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工程项 (略) (略) (略) 镇秀丰村,地理坐标:E110.*,N27.*。总投资150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17304.5m2。该项目是利用洞口县秀丰建材厂现有场地、厂房和部分原有设施,将现有年产30万吨砂浆复合料生产线升级改造成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生产线。主要原料为水泥熟料、石膏、建筑垃圾、矿粉、炉渣、煤矸石、采矿废渣等原辅材料主要来源为外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配料车间、球磨车间、熟料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厂房设施,新增辊压机、打散分级机、水泥磨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建设相关配套环保设施等。改建后项目产品及产能:复合硅酸盐水泥40万吨/年、普通硅酸盐水泥15万吨/年、其他型号水泥5万吨/年。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并结合专家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进行改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1、规范建设生产厂区,合理设置项目给排水工程,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厂区原有小池塘;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地面降尘废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 2、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有组织废气:破碎工序、配料工序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5m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与配料工序排气筒共用);球磨工序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3m排气筒排放;打包工序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原料破碎、皮带输送、物料提升等生产工序产生的逸散尘以及粉料在圆库内储存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封闭式作业的方式减少排放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安置,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确保场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夜间不得进行强噪声作业和运输,避免噪声扰民。 4、加强运营期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废润滑油、粘油手套和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实施,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定期对项目建设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洞口县秀丰建材厂节能利废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二、联系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健民 (略) 生态环境局洞口分局环评股 邮编:* 三、联系电话:0739-* ? 四、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洞口县秀丰建材厂节能利废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镇秀丰村 |
建设单位 | 洞口县秀丰建材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洞口县秀丰建材厂节能利废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工程项 (略) (略) (略) 镇秀丰村,地理坐标:E110.*,N27.*。总投资150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17304.5m2。该项目是利用洞口县秀丰建材厂现有场地、厂房和部分原有设施,将现有年产30万吨砂浆复合料生产线升级改造成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生产线。主要原料为水泥熟料、石膏、建筑垃圾、矿粉、炉渣、煤矸石、采矿废渣等原辅材料主要来源为外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配料车间、球磨车间、熟料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厂房设施,新增辊压机、打散分级机、水泥磨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建设相关配套环保设施等。改建后项目产品及产能:复合硅酸盐水泥40万吨/年、普通硅酸盐水泥15万吨/年、其他型号水泥5万吨/年。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并结合专家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进行改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1、规范建设生产厂区,合理设置项目给排水工程,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厂区原有小池塘;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地面降尘废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 2、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有组织废气:破碎工序、配料工序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5m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与配料工序排气筒共用);球磨工序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3m排气筒排放;打包工序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原料破碎、皮带输送、物料提升等生产工序产生的逸散尘以及粉料在圆库内储存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封闭式作业的方式减少排放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安置,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确保场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夜间不得进行强噪声作业和运输,避免噪声扰民。 4、加强运营期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废润滑油、粘油手套和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实施,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定期对项目建设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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