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浪县裴家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古浪县裴家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上报古浪县裴家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古民呈字〔2023〕10号)收悉。根据陕西 (略) 出具的《关于上报<古浪县裴家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报告>的报告》(昊森审字〔2023〕003号),由 (略) 编制的《古浪县裴家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上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完善我县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当前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实施古浪县裴家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古浪县裴家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2302-*-04-05-*

四、建设单位:古浪县民政局

五、建设地点:古浪县裴家营镇(原裴家 (略) 院内)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原裴家 (略) 进行改造,拆除墙体355.68平方米,砌筑墙体48.96平方米,安装室内吊顶1490.2平方米,粉刷内外墙(包含拆除)7421.04平方米,改造防火门2套,改造门盖16.92平方米,并对其他设施进行改造。

七、建设工期:8个月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9.8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 (略) 、市、县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专项资金及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等筹措解决。

九、项目节能: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报告推荐的节能方案。

十、招标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有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请据此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审批等前期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项目设计方案。同时,请抓紧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古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9日


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上报古浪县裴家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古民呈字〔2023〕10号)收悉。根据陕西 (略) 出具的《关于上报<古浪县裴家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报告>的报告》(昊森审字〔2023〕003号),由 (略) 编制的《古浪县裴家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上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完善我县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当前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实施古浪县裴家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古浪县裴家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2302-*-04-05-*

四、建设单位:古浪县民政局

五、建设地点:古浪县裴家营镇(原裴家 (略) 院内)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原裴家 (略) 进行改造,拆除墙体355.68平方米,砌筑墙体48.96平方米,安装室内吊顶1490.2平方米,粉刷内外墙(包含拆除)7421.04平方米,改造防火门2套,改造门盖16.92平方米,并对其他设施进行改造。

七、建设工期:8个月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9.8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 (略) 、市、县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专项资金及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等筹措解决。

九、项目节能: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报告推荐的节能方案。

十、招标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有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请据此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审批等前期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项目设计方案。同时,请抓紧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古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