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隔膜二期
锂离子电池隔膜二期
一、项目位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起步区内, (略) 阳曲县东黄水镇西盘威村西约265米处,占地面积*.33m2。总投资*.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18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三号生产厂房(4条湿法隔膜生产线、16条水性陶瓷涂覆隔膜生产线)、四号生产厂房(4条湿法隔膜生产线、8条水性陶瓷涂覆隔膜生产线、1条废隔膜造粒生产线)、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年产单层锂离子电池隔膜10亿m2,其中,5亿m2直接外售,5亿m2进行水性陶瓷涂覆加工后外售,年产PE再生颗粒约393吨。如改变工程内容、地址、规模,须另行申报。
二、落实《报告表》规定的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通知》等环保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减少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杜绝因施工对周围居民造成污染影响。
三、落实《报告表》规定的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冬季采暖及生产用蒸汽由山西合成生物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提供。(1)挤出工段生产设备全封闭,湿法隔膜挤出、流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静电捕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2)项目对湿法隔膜萃取及烘干废气、二氯*烷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二氯*烷精馏回收系统不凝气、二氯*烷碳纤维吸附解析处理装置冷凝工序产生的解析废水曝气处理返回的尾气进行回收,回收工艺为“预过滤+活性炭纤维吸附+沸石转轮吸附+冷凝回收”,废气经处理,二氯*烷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3)水性陶瓷涂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4)废隔膜造粒挤出工段生产设备全封闭,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静电捕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5)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2-2001)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碳纤维吸附解析装置解析废水经曝气装置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厂内设置碳钢絮凝罐,陶瓷涂覆设备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车间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汇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产用蒸汽冷凝水进入厂区污水管网;所有生产及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限值要求,阳曲县青龙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的进水水质要求,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阳曲县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得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二次横向拉伸处理后产生的废基膜边角料返回废隔膜造粒系统再生回收利用,陶瓷涂覆隔膜分切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一次横向拉伸处理后产生的废基膜边角料经检测后,洁净度合格的废基膜边角料返回废隔膜造粒系统再生回收利用,洁净度不合格的废基膜边角料、废白土、废活性炭颗粒、废活性炭纤维、废活性炭、废石蜡油、陶瓷涂覆絮凝沉淀底泥、车间隔油设施废油、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食堂餐厨垃圾和废油脂集中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四、项目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14.269t/a。
一、项目位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起步区内, (略) 阳曲县东黄水镇西盘威村西约265米处,占地面积*.33m2。总投资*.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18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三号生产厂房(4条湿法隔膜生产线、16条水性陶瓷涂覆隔膜生产线)、四号生产厂房(4条湿法隔膜生产线、8条水性陶瓷涂覆隔膜生产线、1条废隔膜造粒生产线)、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年产单层锂离子电池隔膜10亿m2,其中,5亿m2直接外售,5亿m2进行水性陶瓷涂覆加工后外售,年产PE再生颗粒约393吨。如改变工程内容、地址、规模,须另行申报。
二、落实《报告表》规定的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通知》等环保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减少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杜绝因施工对周围居民造成污染影响。
三、落实《报告表》规定的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冬季采暖及生产用蒸汽由山西合成生物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提供。(1)挤出工段生产设备全封闭,湿法隔膜挤出、流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静电捕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2)项目对湿法隔膜萃取及烘干废气、二氯*烷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二氯*烷精馏回收系统不凝气、二氯*烷碳纤维吸附解析处理装置冷凝工序产生的解析废水曝气处理返回的尾气进行回收,回收工艺为“预过滤+活性炭纤维吸附+沸石转轮吸附+冷凝回收”,废气经处理,二氯*烷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3)水性陶瓷涂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4)废隔膜造粒挤出工段生产设备全封闭,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静电捕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5)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2-2001)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碳纤维吸附解析装置解析废水经曝气装置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厂内设置碳钢絮凝罐,陶瓷涂覆设备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车间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汇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产用蒸汽冷凝水进入厂区污水管网;所有生产及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限值要求,阳曲县青龙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的进水水质要求,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阳曲县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得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二次横向拉伸处理后产生的废基膜边角料返回废隔膜造粒系统再生回收利用,陶瓷涂覆隔膜分切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一次横向拉伸处理后产生的废基膜边角料经检测后,洁净度合格的废基膜边角料返回废隔膜造粒系统再生回收利用,洁净度不合格的废基膜边角料、废白土、废活性炭颗粒、废活性炭纤维、废活性炭、废石蜡油、陶瓷涂覆絮凝沉淀底泥、车间隔油设施废油、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食堂餐厨垃圾和废油脂集中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四、项目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14.269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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