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3年3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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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3年3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 日-2023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一装载机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略) 吴兴区环渚单元HD-04-01-04E-A号地块

湖 (略)

项目引进先进的自动切割、分拣设备,配套智能行车、激光坡口机器人、焊接机器人等智能化生产设备,形成年产各类高性能增程式混动装载机3万台的生产能力。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纳管至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补漆废气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设备燃烧器燃烧后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抛丸废气经除尘后高空排放;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尾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后排放;其余废气经过无组织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漆渣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设置隔声门窗、墙体安装隔声、吸声材料;生产过程中封闭门窗;机械设备合理布局。


*-26536-34-吴兴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 日-2023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一装载机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略) 吴兴区环渚单元HD-04-01-04E-A号地块

湖 (略)

项目引进先进的自动切割、分拣设备,配套智能行车、激光坡口机器人、焊接机器人等智能化生产设备,形成年产各类高性能增程式混动装载机3万台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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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纳管至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补漆废气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设备燃烧器燃烧后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抛丸废气经除尘后高空排放;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尾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后排放;其余废气经过无组织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漆渣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设置隔声门窗、墙体安装隔声、吸声材料;生产过程中封闭门窗;机械设备合理布局。


*-26536-34-吴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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