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梅村产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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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梅村产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 (略) 梅村产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 (略) 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一)规划名称:《 (略) 梅村产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 (略) 设计》

(二)规划范围: (略) 天涯区凤凰机场西侧和北侧,西至两王岭,东至凤凰机场,南至海榆西线,北至岭渣水库,规划范围约642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梅村产业园二三期,产业园区一二三期总面积约为699公顷。

(三)发展定位:三亚梅村产业园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三亚打造开放创新的海南自 (略) 建设要求,依托毗邻凤凰国际机场和海南环岛高速的区位优势,重点发展物流分拨、黄金珠宝及高端消费、高附加值无污染的高端制造加工业等产业,打造成为三亚的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创新消费活力点、高端制造新基地。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大气环境

根据本次规划产业定位及拟入驻的项目类型,园区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运输车辆尾气、运输扬尘、货物装卸扬尘、垃圾转运站恶臭、加工制造业产生的粉尘和锅炉燃烧废气等。规划区内拟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规划实施后,其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二级水平。

(二)水环境

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禁止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生活污水建临时化粪池处理,污物由清粪车定期清运,严禁将施工期的污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体环境。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西区污水依托三亚综合物流园区(一期)规划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东、南两片区污 (略) 新城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

根据规划,环境噪声源可分为交通运输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区域开发活动中,噪声源因园区功能区的类型不同存在一定差别,工业噪声源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交通噪声来源于机动车辆;居住商业区则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环评建议加强区内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沿线控制车速,并结合设置绿化隔离带,增植行道树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工业噪声源的设备、设施通过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综上,规划区实施后将对区域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布局以及相应噪声治理措施,可将其影响程度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以内。

(四)固体废物环境

规划实施后,园区的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园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包装袋等)等。经分类收集后送至垃圾转运站临时存放, (略) 环卫部门用环卫车辆 (略) 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须全部综合利用或处置,处置率达到100%,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园区企业生产装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废液,将按其特性分别采用综合利用、厂家回收、送由专门处理单位统一处理等措施,确保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废液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园区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三亚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要求,依托毗邻凤凰国际机场和海南环岛高速的区位优势,围绕现代物流加工区、高端智造新范例和数字经济试验区进行产业布局,不涉及石油化工、生物制药、重金属等土壤、地下水污染的企业或产业。随着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不断完善,在区内污水实现集中治理和达标排放、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等相关设施的防渗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生态环境

规划区内的植被群落有所改变,被人工植被所取代,生态系统的蓄水保水、保护土壤以及防风固沙等环境功能有所削弱,该区域有新的外来力量的介入,将输入食物、燃料、物料,同时也将向环境输出污染物。通过园区后期的绿化恢复减缓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总体而言,规划实施后对生态系统功能完整性的影响有限,采取生态环境的减缓措施后,不会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七)资源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分析

规划区域水资源、能源、土地资源对本规划有较大的支撑,园区具有较大的环境容量,满足园区营运需求。

(七)环境目标的可达性

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以及风险防控措施后,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基本可达。

三、初步评价结论

规划环评针对梅村产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 (略) 设计发展定位、规划功能布局、发展规模等核心问题,从区位优势、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角度出发,立足于规划区所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的实际状况,根据区域的资源禀赋,分析了规划区水资源、土地资源承载力以及大气环境容量;在规划分析与影响识别的基础上,分析了规划实施潜在的大气、水、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等影响,评估了园区发展的环境风险,分析和论证了规划发展规模、规划功能布局及专项规划的合理性。评价认为,通过对规划开发时序进行适当的调整优化、控制开发规模,并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避免、减轻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措施或环境保护方案的前提下,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规划可以实施。

四、公众意见征集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规划编制单位或评价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环境影响报告书网络查阅详见附件1。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五、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规划实施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通讯地址: (略) 吉阳区河东路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规划科

(三)联 系 人:容工

(四)联系电话:0898-*

(五)电子邮箱:*@*ttp://**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规划环评单位:海南 (略)

(二)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B座西塔

(三)联 系 人:王工

(四)联系电话:*

(五)电子邮箱:*@*q.com

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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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和规范《 (略) 梅村产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 (略) 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一)规划名称:《 (略) 梅村产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 (略) 设计》

(二)规划范围: (略) 天涯区凤凰机场西侧和北侧,西至两王岭,东至凤凰机场,南至海榆西线,北至岭渣水库,规划范围约642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梅村产业园二三期,产业园区一二三期总面积约为699公顷。

(三)发展定位:三亚梅村产业园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三亚打造开放创新的海南自 (略) 建设要求,依托毗邻凤凰国际机场和海南环岛高速的区位优势,重点发展物流分拨、黄金珠宝及高端消费、高附加值无污染的高端制造加工业等产业,打造成为三亚的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创新消费活力点、高端制造新基地。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大气环境

根据本次规划产业定位及拟入驻的项目类型,园区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运输车辆尾气、运输扬尘、货物装卸扬尘、垃圾转运站恶臭、加工制造业产生的粉尘和锅炉燃烧废气等。规划区内拟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规划实施后,其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二级水平。

(二)水环境

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禁止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生活污水建临时化粪池处理,污物由清粪车定期清运,严禁将施工期的污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体环境。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西区污水依托三亚综合物流园区(一期)规划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东、南两片区污 (略) 新城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

根据规划,环境噪声源可分为交通运输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区域开发活动中,噪声源因园区功能区的类型不同存在一定差别,工业噪声源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交通噪声来源于机动车辆;居住商业区则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环评建议加强区内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沿线控制车速,并结合设置绿化隔离带,增植行道树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工业噪声源的设备、设施通过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综上,规划区实施后将对区域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布局以及相应噪声治理措施,可将其影响程度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以内。

(四)固体废物环境

规划实施后,园区的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园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包装袋等)等。经分类收集后送至垃圾转运站临时存放, (略) 环卫部门用环卫车辆 (略) 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须全部综合利用或处置,处置率达到100%,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园区企业生产装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废液,将按其特性分别采用综合利用、厂家回收、送由专门处理单位统一处理等措施,确保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废液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园区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三亚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要求,依托毗邻凤凰国际机场和海南环岛高速的区位优势,围绕现代物流加工区、高端智造新范例和数字经济试验区进行产业布局,不涉及石油化工、生物制药、重金属等土壤、地下水污染的企业或产业。随着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不断完善,在区内污水实现集中治理和达标排放、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等相关设施的防渗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生态环境

规划区内的植被群落有所改变,被人工植被所取代,生态系统的蓄水保水、保护土壤以及防风固沙等环境功能有所削弱,该区域有新的外来力量的介入,将输入食物、燃料、物料,同时也将向环境输出污染物。通过园区后期的绿化恢复减缓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总体而言,规划实施后对生态系统功能完整性的影响有限,采取生态环境的减缓措施后,不会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七)资源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分析

规划区域水资源、能源、土地资源对本规划有较大的支撑,园区具有较大的环境容量,满足园区营运需求。

(七)环境目标的可达性

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以及风险防控措施后,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基本可达。

三、初步评价结论

规划环评针对梅村产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 (略) 设计发展定位、规划功能布局、发展规模等核心问题,从区位优势、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角度出发,立足于规划区所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的实际状况,根据区域的资源禀赋,分析了规划区水资源、土地资源承载力以及大气环境容量;在规划分析与影响识别的基础上,分析了规划实施潜在的大气、水、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等影响,评估了园区发展的环境风险,分析和论证了规划发展规模、规划功能布局及专项规划的合理性。评价认为,通过对规划开发时序进行适当的调整优化、控制开发规模,并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避免、减轻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措施或环境保护方案的前提下,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规划可以实施。

四、公众意见征集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规划编制单位或评价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环境影响报告书网络查阅详见附件1。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五、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规划实施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通讯地址: (略) 吉阳区河东路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规划科

(三)联 系 人:容工

(四)联系电话:0898-*

(五)电子邮箱:*@*ttp://**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规划环评单位:海南 (略)

(二)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B座西塔

(三)联 系 人:王工

(四)联系电话:*

(五)电子邮箱:*@*q.com

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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