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满包装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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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满包装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满包装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坑镇角社八队信息产业园兴国路1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 (略)
项目概况项目扩建后占地面积33333.225m2,建筑面积52193.185m2,总投资81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项目扩建后主要从事奶粉罐、胶盖、胶勺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奶粉罐510万罐、胶盖686万个、胶勺4052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3-03-1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东坑镇横东路16号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营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满包装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坑镇角社八队信息产业园兴国路1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 (略)
项目概况项目扩建后占地面积33333.225m2,建筑面积52193.185m2,总投资81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项目扩建后主要从事奶粉罐、胶盖、胶勺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奶粉罐510万罐、胶盖686万个、胶勺4052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3-03-1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东坑镇横东路16号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营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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