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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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块(以下称“本地块”) (略) 新湾镇(赤山岛上),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0353m2,折合45.53亩。本地块分为地块一和地块二,地块一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2.30786°,北纬28.92945°,地块二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2.30744°,北纬28.92686°。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地块一包括耕地、园地以及农村道路,地块二包括耕地、园地,现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A3), (略) 楚怡中等职业专业学校(楚怡学校),用地性质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二、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 (略) 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耕地、园地、农村道路以及民房,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企业、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构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周边地块主要为耕地、住宅区、学校,周边地块对本地块不构成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地表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后不对土壤构成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定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没有储存、处置和利用过危险废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4.2.2.1条的规定,本次调查的项目地块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现场踏勘也未发现任何污染源,周边环境也没有明显污染源。因此报告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土壤环境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中等专业学校用地进行建设开发,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南方瑞 (略)

联系电话:*

, (略)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块(以下称“本地块”) (略) 新湾镇(赤山岛上),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0353m2,折合45.53亩。本地块分为地块一和地块二,地块一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2.30786°,北纬28.92945°,地块二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2.30744°,北纬28.92686°。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地块一包括耕地、园地以及农村道路,地块二包括耕地、园地,现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A3), (略) 楚怡中等职业专业学校(楚怡学校),用地性质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二、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 (略) 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耕地、园地、农村道路以及民房,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企业、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构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周边地块主要为耕地、住宅区、学校,周边地块对本地块不构成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地表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后不对土壤构成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定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没有储存、处置和利用过危险废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4.2.2.1条的规定,本次调查的项目地块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现场踏勘也未发现任何污染源,周边环境也没有明显污染源。因此报告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土壤环境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中等专业学校用地进行建设开发,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南方瑞 (略)

联系电话:*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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