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公示-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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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公示-2023-03-15

根据《 (略) 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大足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8〕60号)和《区建委、区交委、区人社局、区国土局、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大足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大足建委发〔2017〕66号)的规定, (略) 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建设、 (略) (略) 承建的大足区龙石镇龙古路(柑梯路)改造项目、大足区YA03柑梯路两边崖桥危桥改造项目现已交工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同时也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 (略) (略) 在项目施工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间持有关凭证到大足区交通局或大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接到欠薪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大足区交通局将依法依规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手续。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8日

联系电话:023-*

联系单位: (略) 大足区交通局

单位地址: (略) 大足区棠香街道龙中路238号


根据《 (略) 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大足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8〕60号)和《区建委、区交委、区人社局、区国土局、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大足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大足建委发〔2017〕66号)的规定, (略) 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建设、 (略) (略) 承建的大足区龙石镇龙古路(柑梯路)改造项目、大足区YA03柑梯路两边崖桥危桥改造项目现已交工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同时也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 (略) (略) 在项目施工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间持有关凭证到大足区交通局或大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接到欠薪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大足区交通局将依法依规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手续。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8日

联系电话:023-*

联系单位: (略) 大足区交通局

单位地址: (略) 大足区棠香街道龙中路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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