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内容是厂房(拆解车间、报废车辆暂存区、仓库)、相关辅助设施,拆解车间、仓库为改建,报废车辆暂存区为新建。项目总体施工较少,工期较短。主要为施工粉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 1、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建筑垃圾搬运风力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动力道路扬尘,燃油机械废气。为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1)扬尘控制措施 ①定期在施工现场地面和道路上洒水,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 ②在施工期间,根据不同空气污染指数范围和大风、高温、干燥、晴天、雨天等各种不同气象条件要求,建立保洁制度,包括洒水、清扫方式、频次等。 ③渣料运输必须采用专用的密封运输车,及时清扫施工场地。 ④对于粉状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必须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因风吹而引起扬尘。 (2)汽车尾气及燃油机械废气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其在运行时尾气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和施工机械运行作业。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主要集中在室内进行,以无组织形式在建筑物内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水环境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依托现有的厕所化粪池处理。 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为道路洒水降尘。由于施工废水的产生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将结束,因此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区域地表水水质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产生较明显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其次是交通噪声和人为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运行所造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其噪声值约85~96dB(A)。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2)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禁止在22:00-06:00时段施工。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的,应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 (4)采用噪声阻隔措施:应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挡墙及隔声屏障,特别是有敏感点一侧,挡墙高度应在2.5m以上,以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5)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安民告示,设置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噪声影响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6)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工期,特别是应加强敏感点附近的施工管理,精心组织施工,以缩短强敏感点附近建构筑物的施工周期,减少对居民休息造成的不利影响。 (7)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即消除。 4、施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 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由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即产即清,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施工期间污染环境的因素,可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或减轻其污染,使其达标排放,采取本次环评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扬尘等问题也会消失。 运营期: 1)废油液抽取废气(G1) ①源强分析 项目非*烷总烃主要来自废油液的挥发,根据资料,各类报废车辆在进入场地后,项目首先会对车辆进行检查,对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采取收集泄漏的液体或封住泄漏处,因此,车体表面泄漏的废油、液的量较小,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在后期的拆解过程中,项目会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项目在油液抽取系统置入、拔出容器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非*烷总烃气体泄漏,项目年抽取废油、液量约94t/a,参照《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1085-89)之“表5”中规定的汽油最大输转损耗率为0.22%、各季节平均贮存损耗率为0.16%(按月计,本项目年生产320天,约为11个月)、最大灌桶损耗率0.18%,上述年综合损耗率合计为0.22%+11×0.16%+0.18%=2.16%,因此本项目非*烷总烃产生量为95t/a×2.16%=2.03t/a,0.94kg/h(按最大工作时间核算,年270天,天工作8小时)。 ②防治措施 在燃油车预处理区、预处理工作平台的位置设置各一个集气罩,经引风机(风量3000m3/h)送到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③产排情况 在燃油车预处理区、预处理工作平台的位置设置各一个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约1.827t/a废气经引风机(风量3000m3/h)送到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的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365t/a,0.169kg/h,56.3mg/m3,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剩余10%在预处理区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排放量)为0.203t/a,排放速率为0.094kg/h。 ④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表A.1”可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明确的非*烷总烃治理的可行技术为“活性炭吸附”,因此,项目采用的“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治理工艺属于可行技术。 2)制冷剂抽取废气(G2) ①源强分析 本项目在拆解预处理阶段需要对制冷剂进行抽取并分类存放,抽取过程中制冷剂先由液态转化为气态抽出,再压缩为液态储存于回收罐中,交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或危险废物处理厂进行处理或处置。各类废旧汽车中含有制冷剂,主要有R402、R134a等。《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中提出:在正式拆解前,用专用的汽车制冷剂真空收集装置收集到密闭的专用容器中进行储存,抽取过程中有少量的制冷剂逸散到大气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项目物料平衡分析,项目残余制冷剂总量为5.5t/a。 ②防治措施 经制冷剂回收装置高效回收。 ③产排情况 经制冷剂回收装置高效回收后,只有少部分挥发至空气中,挥发损失率按0.5%计,则项目无组织制冷剂挥发废气量为0.028t/a。 3)拆解及切割废气(G3) ①源强分析 机动车拆解及切割过程由于机械作用使依附在机动车表面的少量灰尘、铁锈等脱离逸散到空气中形成粉尘。根据《逸散性粉尘控制技术》中废金属综合利用厂逸散尘排放因子,估算平均每辆报废机动车拆解起尘量约0.2kg,本项目年拆解10000辆废旧车辆,经计算,本项目机动车拆解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为2.0t/a。 ②防治措施 本项目拆解及切割过程在拆解车间内作业,车间为封闭式钢结构砖混彩钢瓦厂房。拆解过程中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③产排情况 拆解过程中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70%,约1.4t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014t/a,0.006kg/h,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剩余30%未收集的粉尘约为0.6t,厂房阻隔效率为80%,最终该工序无组织的排放量约为(0.014+0.6)×(1-80%)=0.123t。 ④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表A.1”可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明确的颗粒物治理的可行技术为“布袋除尘”,因此,项目采用的“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废气治理工艺属于可行技术。 4)安全气囊引爆产生粉尘(G4) 汽车的安全气囊内有叠氮酸钠(NaN3)或硝酸铵(NH4NO3)等物质。项目采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在单独的操作间引爆气囊,引爆过程产生的气体主要是氮气,反应的化学方程式如下: NaN3+NH4NO3→N2+Na+N2O+H2O 气囊引爆过程释放出少量粉状物质,主要成分为普通的玉米淀粉或滑石粉,安全气囊制造商用它们来确保气囊在贮存时保持柔韧和润滑。由于这些废气产生量很少,项目在处理过程中不定期进行引爆,且在单独的操作间专用装置内进行引爆,废气的排放量很少,呈无组织排放。 5)打包废气(G5) 项目拆解产物中钢铁、有色金属等可回用件及其他(废布料、皮革等)需要打包,打包过程中废气的排放量很少,呈无组织排放。 6)*炔焰切割粉尘(G6) ①源强分析 项目区处理拆解后的轻薄料、车壳料及含其他杂质的金属和钢铁及外购的废钢铁,其中外购的大块废铁需要进行剪切预处理,此剪切机是利用可燃气体与氧气混合燃烧的预热火焰,将金属加热至燃烧点并在氧气射流中剧烈燃烧而将金属分开的加工方法,在气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成分为粉尘、二氧化碳和水蒸气。气割过程化学方程式如下: 2C2H2+5O2=4CO2+2H2O 本项目部分采用氧-*炔火焰产生的热能进行气割,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需要进行*炔焰切割的物料占废钢总量的15%,合计2667.5t/a。本次评价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下料核算环节-可燃气切割”中的产排污系数计算,手册中的可燃气切割颗粒物产生系数为1.50kg/t-原料。则火焰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为4.00t/a。 ②防治措施 本项目拆解及切割过程在拆解车间内作业,车间为封闭式钢结构砖混彩钢瓦厂房。切割过程中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③产排情况 火焰切割机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对切割颗粒物收集去除,收集率约为70%,去除效率为99%;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为4.00×70%×(1-99%)=0.028t/a;同时项目的火焰切割工序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通过厂房阻隔后可降低80%,则项目火焰切割过程最终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量约为(1.2+0.028)×(1-80%)=0.246t/a。 ④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表A.1”可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明确的颗粒物治理的可行技术为“布袋除尘”,因此,项目采用的“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废气治理工艺属于可行技术。 7)食堂油烟(G7) 项目建成之后,人员不在厂区内住宿,为工作人员提供一餐,约15人/d。食用油用量平均按0.015kg/人·d计,则耗油量为0.225kg/d,0.061t/a(270d/a)。据类比调查,不同的烧炸工况,油烟气中烟气浓度及挥发量均有所不同,油的平均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2.83%,经估算,本项目油烟产生量为0.0064kg/d,1.7kg/a。项目由油烟机风量为1000m3/h,每天运行3h,收集去除率为60%,项目油烟排放量为0.0026kg/d,0.68kg/a,排放浓度为0.867mg/m3,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