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华鼎高科技发展中心4-1-401、402 |
建设单位 | 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众信汇达(天津) (略) |
项目概况 | 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赁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华鼎高科技发展中心4-1-401、402的闲置工业用房,建设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已于2020年2月建成投产,现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申请,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项目建筑面积757.34㎡,购置热工学、电学、力学、长度、建筑学、化学等参数检验设备,设置热工室、电学室、力学室、长度室、建设室、理化室等检验区域,对客户的仪器仪表等设备进行检验校准,年出具检验报告5万份。该项目环保投资7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生活污水、实验仪器外壳擦拭废水、待检器皿清洗废水、器皿容量检验废水、纯水机排浓水一并经园区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由华鼎高科技发展中心园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二)空盒气压表检定箱、恒温槽、鼓风干燥箱、温湿度检定箱、通风橱风机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四侧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蔗糖溶液和包装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其余固体废物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 |
2023年3月15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华鼎高科技发展中心4-1-401、402 |
建设单位 | 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众信汇达(天津) (略) |
项目概况 | 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赁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华鼎高科技发展中心4-1-401、402的闲置工业用房,建设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已于2020年2月建成投产,现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申请,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项目建筑面积757.34㎡,购置热工学、电学、力学、长度、建筑学、化学等参数检验设备,设置热工室、电学室、力学室、长度室、建设室、理化室等检验区域,对客户的仪器仪表等设备进行检验校准,年出具检验报告5万份。该项目环保投资7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生活污水、实验仪器外壳擦拭废水、待检器皿清洗废水、器皿容量检验废水、纯水机排浓水一并经园区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由华鼎高科技发展中心园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二)空盒气压表检定箱、恒温槽、鼓风干燥箱、温湿度检定箱、通风橱风机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四侧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蔗糖溶液和包装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其余固体废物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 |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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