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儋州市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儋州市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标题:关于印发《儋州市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8/2023-00095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发文机关: (略) 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5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5日时效性:各镇政府, (略) ,各农机化社会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农机服务质量,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着力补齐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短板, (略) 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我局制定了《 (略) 2023年农机化促进工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认真组织实施。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5日
(略) 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工程
项目(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农机服务质量,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着力补齐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短板, (略) 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农〔2022〕1265 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机化促进工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 (略) 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大扶持、提升水平、培育亮点”的总体思路, (略) 农机服务多样化创建、规范化管理、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机服务扩规模、上水平、增效益,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农机服务。
二、工作目标
围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与新技术推广,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加强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培育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机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以及精准型服务水平, (略) 水稻种植主体、农户提供工厂化育秧、耕、种、收、烘干和加工等全过程的“一站式”机械化服务,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共赢发展局面。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农〔2022〕1265号)文件安排, (略) 用于开展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资金20万元。其中:用于提升农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农机推广及能力提升培训等支出19万元;用于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验收等支出1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四、实施内容
(一)培育壮大1家登记 (略) (略) 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略) 农机服务能力,推广区域化种植、规模化作业、集约化经营,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农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能力提升。一是新建或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基础设施,改善农机作业基础设施条件;二是购置水稻插秧机、直播机或水稻育秧(苗)播种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三)推广使用适合本地区的先进、安全、环保、高效的新型农机具,组织开展水稻种植机械化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会等工作,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
(四)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完善人员、财务、安全等制度,推行信息化科学管理。
五、补助对象确认
(一)补助对象。具备水稻种植生产工厂化育秧、插、耕、种、收等全过程的“一站式”机械化服务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组织遴选。 (略) 农业农村局要摸清本地区农机服务主体情况,积极引导符合要求的农机服务主体开展农机化促进工程工作,指导填写《 (略) 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坚持扶强扶优,遴选确认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的农机服务主体,做好审核、公示等工作。
六、项目绩效目标
(一)提高农机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农机服务组织能有效承载基层技术推广、政策宣传、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生产组织和安全教育等农机管理工作,当年推广的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不少于 1000 亩。
(二)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水平。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举办水稻种植机械化技术培训班及现场观摩会时,每期培训人数不少于50 人。
七、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2023年2月28日前,深入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2023年3月31日前,组织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交申报材料。
(三)2023年4—5月,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扶持对象,并进行公示。
(四)2023年6—10月,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购置农机设备,开展水稻机械化种植业务培训、推广、示范等;
(五)2023年11月,组织项目验收、完成财政资金拨付、总结材料报送等工作。
八、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我局成立2023年农机化促进工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苟燎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晋 (略) 副院长
唐着欢 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科(农业机械化科)
负责人
成 员:李海明 (略) 农技推广站站长
李高峰 (略) 农机促进站站长
陈垂艺 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科工作人员
(二)严格项目资金建设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加强财务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避免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三)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进行验收。
附件:《 (略) 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
申报书》
附件
(略) 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申报书
(样本)
申报单位:
具体地址:
申报日期:
(略) 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
工程项目申报书
(样本)
一、项目实施单位及概况
二、项目名称及地址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一)实施地点
(二)建设规模
四、项目建设内容
五、项目资金的筹措概要
六、投资效益及评价
(一)社会效益
(二)生态效益
(三)风险评估
标题:关于印发《儋州市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8/2023-00095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发文机关: (略) 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5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5日时效性:各镇政府, (略) ,各农机化社会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农机服务质量,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着力补齐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短板, (略) 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我局制定了《 (略) 2023年农机化促进工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认真组织实施。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5日
(略) 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工程
项目(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农机服务质量,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着力补齐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短板, (略) 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农〔2022〕1265 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机化促进工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 (略) 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大扶持、提升水平、培育亮点”的总体思路, (略) 农机服务多样化创建、规范化管理、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机服务扩规模、上水平、增效益,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农机服务。
二、工作目标
围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与新技术推广,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加强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培育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机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以及精准型服务水平, (略) 水稻种植主体、农户提供工厂化育秧、耕、种、收、烘干和加工等全过程的“一站式”机械化服务,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共赢发展局面。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农〔2022〕1265号)文件安排, (略) 用于开展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资金20万元。其中:用于提升农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农机推广及能力提升培训等支出19万元;用于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验收等支出1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四、实施内容
(一)培育壮大1家登记 (略) (略) 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略) 农机服务能力,推广区域化种植、规模化作业、集约化经营,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农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能力提升。一是新建或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基础设施,改善农机作业基础设施条件;二是购置水稻插秧机、直播机或水稻育秧(苗)播种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三)推广使用适合本地区的先进、安全、环保、高效的新型农机具,组织开展水稻种植机械化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会等工作,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
(四)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完善人员、财务、安全等制度,推行信息化科学管理。
五、补助对象确认
(一)补助对象。具备水稻种植生产工厂化育秧、插、耕、种、收等全过程的“一站式”机械化服务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组织遴选。 (略) 农业农村局要摸清本地区农机服务主体情况,积极引导符合要求的农机服务主体开展农机化促进工程工作,指导填写《 (略) 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坚持扶强扶优,遴选确认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的农机服务主体,做好审核、公示等工作。
六、项目绩效目标
(一)提高农机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农机服务组织能有效承载基层技术推广、政策宣传、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生产组织和安全教育等农机管理工作,当年推广的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不少于 1000 亩。
(二)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水平。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举办水稻种植机械化技术培训班及现场观摩会时,每期培训人数不少于50 人。
七、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2023年2月28日前,深入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2023年3月31日前,组织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交申报材料。
(三)2023年4—5月,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扶持对象,并进行公示。
(四)2023年6—10月,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购置农机设备,开展水稻机械化种植业务培训、推广、示范等;
(五)2023年11月,组织项目验收、完成财政资金拨付、总结材料报送等工作。
八、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我局成立2023年农机化促进工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苟燎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晋 (略) 副院长
唐着欢 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科(农业机械化科)
负责人
成 员:李海明 (略) 农技推广站站长
李高峰 (略) 农机促进站站长
陈垂艺 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科工作人员
(二)严格项目资金建设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加强财务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避免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三)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进行验收。
附件:《 (略) 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
申报书》
附件
(略) 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申报书
(样本)
申报单位:
具体地址:
申报日期:
(略) 2023年水稻种植农机化促进
工程项目申报书
(样本)
一、项目实施单位及概况
二、项目名称及地址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一)实施地点
(二)建设规模
四、项目建设内容
五、项目资金的筹措概要
六、投资效益及评价
(一)社会效益
(二)生态效益
(三)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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