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长岭区环境保护“十四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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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长岭区“十四五”环境保护纲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到2035年,要达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目标。“十四五”是解决进入新时代后环保与发展主要矛盾的关键时期,实现弓长岭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时期,为此编制弓长岭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一、“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市生态局党组、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区环境保护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实现了“十三五”期间所确定的总体目标。

(一)主要污染物持续削减

“十三五”期间,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污染物治理、生态治理等有效措施,全区四项主要污染物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52.96吨、氨氮排放量115.16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07.3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348.39吨,比2015年分别下降了14.5%、8.8%、16.5%、17.2%。

(二)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1、全面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末,目标PM2.5小于39微克/立方米,PM10小于75微克/立方米,达标天数不低于284天。一是严禁秸杆焚烧。2016年制发《弓长岭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实施方案》,同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区、乡(镇)街、村(社区)、户(居民)四级监管网格体系,明确责任人,设定不然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工作目标,二是强化燃煤及散煤管控,对企业煤场煤质、清洁煤备用加强监管,对辖区货场散煤加强管理,确保辖区燃煤企业、用煤户使用硫份、灰份低的煤,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三是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各乡镇街清查涉及11个行业“散乱污”企业清单,认真细致筛查合适,科学合理的制定整治措施,做到整顿规范一批、搬迁整合一批和关闭取缔一批整治要求。

2、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紧紧围绕汤河桥国控考核断面三类水质要求,保障汤河水质三类标准。一是完善开展沿河排污口清查名单,分类进行整治,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封堵和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二是实施河道清洁行动,深入落实河长制,建立“一河一策”档案,建立河流生态保护机制,确保各河流功能作用;三是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巩固取缔“十五小”企业成果,建立动态管控信息库;四是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全面排查涉水落后产能企业,实施企业节能节水管控,依托上级政策和奖补资金,调整辖区产业发展格局。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所有加油站的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全面实施净土工程,开展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大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深化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做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危险 (略) 就近集中处理的目标。始终坚持打基础、建体系、控风险、守底线的基本原则,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指标任务。

(三)中央环保督察成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中央环保督察对辽宁开展了督察、督察“回头看”工作。共交办环境信访案件40件,反馈环境问题8项,到2020年6月,环境信访案件已经全部办结并销号,反馈环境问题已经制发整改方案,立行立改问题已经全部解决,需要长期坚持问题建立了机构,制定了制度,并长期坚持。

二、“十四五”环境保护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异成绩实现美丽中国目标。

(二)工作目标

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大汤河水质持续保持三类以上标准;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7.6%(284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5μg/m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秸秆焚烧管控效果显著;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有新起色、打造新亮点,环境优美村创建率达75%以上;确保辖区无大规模环境群体访、越级访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为零。

(三)主要措施

为顺利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以保障空气环境,巩固水、气、土环境三条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实现全区生态环境良好态势。

1、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第二轮整改

一要继续实施党委、政府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会议制度,完善会议记录、纪要及单独档案归档。二要继续坚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学习计划。三要巩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成果,强力推进第二轮整改工作任务。四是妥善解决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

2、持续巩固空气环境质量

(1)强力推进清洁能源利用。一要推进清洁取暖,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取暖规划(2017-2021)》和市政府《关 (略) 清洁取暖方案(2018-2021)》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农村和非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二要实施电能替代,排查辖区消耗能源企业用量情况,依据现有政策支持,分类实施企业电能替代改造,科学制定奖补措施,实现污染物减排。三要实施一体化高效供热,以青龙供热、双泉供热为核心点,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增加集中供热覆盖面,提高集中供暖覆盖率,实施应进尽入政策,实现一体化高效供暖。

(2)控制燃煤污染。一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立管控方案,积极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使用;二要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果,深入推进“散乱污”治理,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继续实行关闭一批、治理一批,坚决防止“一刀切”。三要加强煤产品质量监控,坚决杜绝劣质煤产品流通使用。四要散煤网点销售管控,建立辖区散煤网点销售动态管理台账,定期开展煤质抽查。

(3)燃煤锅炉整治。一要继续深入开展辖区20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查,摸清燃煤锅炉使用状况,强力推进燃煤锅炉应拆尽拆和日常监管;二要巩固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成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

(4)机动车污染防治。一要实施公交一体化建设,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较少汽车尾气排放,实现辖区首次机动车减排目标;二要清查机动车尾气维修单位,建立动态台账,并开展专项治理,杜绝假维修,超标排放尾气问题发生。三要建立汽柴油站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流通领域动态管理台账,防止销售使用劣质油品。

(5)秸秆焚烧管控。一要提升辖区秸秆综合利用率,深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现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在85%以上;二要强化秸秆焚烧管控,明确工作目标,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继续实施县级领导包保,实现年度零火点目标。

(6)城市精细化管理。一要建成区裸露土地绿化“全覆盖”,农村“三堆”规范管理;二要建筑工地全部实行“六个百分百”,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三要明确辖区主要道路清单,实施机械化清扫,建立清扫计划、记录,严禁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三要规范城区道路运输,超重、重大型车辆按规定行使,严禁黄标车在绿标路段行使;四要加强物料堆场、货站规范化管理,细小物料实施全覆盖,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7)重污染天气应对。一要发生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二要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日常管控,对重大气污染源实施限产限排措施,加强秸秆焚烧网格化管控,坚决执行禁烧指令,民生供暖单位启用清洁煤来减少污染物排放;三要坚强日常巡查,实行日报制度,并建立应对措施档案。

(8)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一要严格管控产能过剩违规行业准入,制定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二要深入实施工业绿色制造。坚持和强力推进辖区工业企业走绿色发展,清洁生产道路。

3、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一要集中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继续清查保护区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要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报告。

(2)河流污染治理。一要完善开展沿河排污口清查名单,分类进行整治,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封堵和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二要制定重点河流整治工作方案,实施河道清洁行动,深入落实河长制,建立“一河一策”档案,建立河流生态保护机制,确保各河流功能作用;三要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巩固取缔“十五小”企业成果,建立动态管控信息库;四是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全面排查涉水落后产能企业,实施企业节能节水管控,依托上级政策和奖补资金,调整辖区产业发展格局。

(3)黑臭水体治理。融合城镇与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一要增加截污管网覆盖面,制定新建、维护管网计划,争取上级政策和补助资金,提高污水收集率;二要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制定年度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履行项目实施前备案,确保工程实施不影响监测考评;三要确保河面清澈,严格落实“河长制”、县级领导包保制,制定巡查计划,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确保每条河流断面监测数据达标。

3、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一要有效利用污染源普查和土壤调查成果,全面实施净土工程,开展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大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二要利用大数据,摸清土壤污染程度,深化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做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三要始终坚持打基础、建体系、控风险、守底线的基本原则,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指标任务。

4、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农村污水收集工程建设。开展农村污水治理,一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适合污水的治理模式,确定污水收集村落,实现污水治理设施早建成、能运行、有成效。二要谋划工程建设的时间节点,工程内容,落实责任人,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强力推动工程建设。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一要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项目建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二要巩固农村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果,减少垃圾对河流的污染。全面落实“户分、村收、镇运”的农村垃圾处置体系,推广“五指分类、三堆存放”垃圾分类和运用垃圾堆沤技术实现资源化目标。三要河道确权及退耕,重点流域实现全部“封育”,减少种植业化肥、农药等对河流的污染。四要精准施策,采取关闭一批、搬迁改造一批,严禁“一刀切”,有序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一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不同层次的创建系列活动,为迎接国家检查组验收营造氛围;二要指导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全力抓好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指标的落实;三要狠抓环境优美乡镇村创建工作。 (略) 、市环境优美村覆盖面,满足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要求,确保“十四五”期间内晋升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6、强化环境信访工作,解决环境信访矛盾

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环境信访工作常抓不懈,对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投诉,要建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尽最大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杜绝群体访、越级访发生。二要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敏感的、重要的环境信访要实行专人包案,果断处理,严访激化。三要做好环境信访后督察工作,对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人,有效维护投诉人的知情权,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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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长岭区“十四五”环境保护纲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到2035年,要达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目标。“十四五”是解决进入新时代后环保与发展主要矛盾的关键时期,实现弓长岭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时期,为此编制弓长岭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一、“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市生态局党组、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区环境保护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实现了“十三五”期间所确定的总体目标。

(一)主要污染物持续削减

“十三五”期间,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污染物治理、生态治理等有效措施,全区四项主要污染物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52.96吨、氨氮排放量115.16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07.3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348.39吨,比2015年分别下降了14.5%、8.8%、16.5%、17.2%。

(二)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1、全面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末,目标PM2.5小于39微克/立方米,PM10小于75微克/立方米,达标天数不低于284天。一是严禁秸杆焚烧。2016年制发《弓长岭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实施方案》,同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区、乡(镇)街、村(社区)、户(居民)四级监管网格体系,明确责任人,设定不然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工作目标,二是强化燃煤及散煤管控,对企业煤场煤质、清洁煤备用加强监管,对辖区货场散煤加强管理,确保辖区燃煤企业、用煤户使用硫份、灰份低的煤,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三是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各乡镇街清查涉及11个行业“散乱污”企业清单,认真细致筛查合适,科学合理的制定整治措施,做到整顿规范一批、搬迁整合一批和关闭取缔一批整治要求。

2、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紧紧围绕汤河桥国控考核断面三类水质要求,保障汤河水质三类标准。一是完善开展沿河排污口清查名单,分类进行整治,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封堵和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二是实施河道清洁行动,深入落实河长制,建立“一河一策”档案,建立河流生态保护机制,确保各河流功能作用;三是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巩固取缔“十五小”企业成果,建立动态管控信息库;四是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全面排查涉水落后产能企业,实施企业节能节水管控,依托上级政策和奖补资金,调整辖区产业发展格局。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所有加油站的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全面实施净土工程,开展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大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深化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做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危险 (略) 就近集中处理的目标。始终坚持打基础、建体系、控风险、守底线的基本原则,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指标任务。

(三)中央环保督察成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中央环保督察对辽宁开展了督察、督察“回头看”工作。共交办环境信访案件40件,反馈环境问题8项,到2020年6月,环境信访案件已经全部办结并销号,反馈环境问题已经制发整改方案,立行立改问题已经全部解决,需要长期坚持问题建立了机构,制定了制度,并长期坚持。

二、“十四五”环境保护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异成绩实现美丽中国目标。

(二)工作目标

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大汤河水质持续保持三类以上标准;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7.6%(284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5μg/m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秸秆焚烧管控效果显著;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有新起色、打造新亮点,环境优美村创建率达75%以上;确保辖区无大规模环境群体访、越级访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为零。

(三)主要措施

为顺利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以保障空气环境,巩固水、气、土环境三条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实现全区生态环境良好态势。

1、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第二轮整改

一要继续实施党委、政府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会议制度,完善会议记录、纪要及单独档案归档。二要继续坚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学习计划。三要巩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成果,强力推进第二轮整改工作任务。四是妥善解决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

2、持续巩固空气环境质量

(1)强力推进清洁能源利用。一要推进清洁取暖,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取暖规划(2017-2021)》和市政府《关 (略) 清洁取暖方案(2018-2021)》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农村和非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二要实施电能替代,排查辖区消耗能源企业用量情况,依据现有政策支持,分类实施企业电能替代改造,科学制定奖补措施,实现污染物减排。三要实施一体化高效供热,以青龙供热、双泉供热为核心点,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增加集中供热覆盖面,提高集中供暖覆盖率,实施应进尽入政策,实现一体化高效供暖。

(2)控制燃煤污染。一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立管控方案,积极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使用;二要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果,深入推进“散乱污”治理,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继续实行关闭一批、治理一批,坚决防止“一刀切”。三要加强煤产品质量监控,坚决杜绝劣质煤产品流通使用。四要散煤网点销售管控,建立辖区散煤网点销售动态管理台账,定期开展煤质抽查。

(3)燃煤锅炉整治。一要继续深入开展辖区20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查,摸清燃煤锅炉使用状况,强力推进燃煤锅炉应拆尽拆和日常监管;二要巩固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成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

(4)机动车污染防治。一要实施公交一体化建设,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较少汽车尾气排放,实现辖区首次机动车减排目标;二要清查机动车尾气维修单位,建立动态台账,并开展专项治理,杜绝假维修,超标排放尾气问题发生。三要建立汽柴油站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流通领域动态管理台账,防止销售使用劣质油品。

(5)秸秆焚烧管控。一要提升辖区秸秆综合利用率,深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现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在85%以上;二要强化秸秆焚烧管控,明确工作目标,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继续实施县级领导包保,实现年度零火点目标。

(6)城市精细化管理。一要建成区裸露土地绿化“全覆盖”,农村“三堆”规范管理;二要建筑工地全部实行“六个百分百”,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三要明确辖区主要道路清单,实施机械化清扫,建立清扫计划、记录,严禁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三要规范城区道路运输,超重、重大型车辆按规定行使,严禁黄标车在绿标路段行使;四要加强物料堆场、货站规范化管理,细小物料实施全覆盖,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7)重污染天气应对。一要发生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二要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日常管控,对重大气污染源实施限产限排措施,加强秸秆焚烧网格化管控,坚决执行禁烧指令,民生供暖单位启用清洁煤来减少污染物排放;三要坚强日常巡查,实行日报制度,并建立应对措施档案。

(8)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一要严格管控产能过剩违规行业准入,制定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二要深入实施工业绿色制造。坚持和强力推进辖区工业企业走绿色发展,清洁生产道路。

3、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一要集中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继续清查保护区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要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报告。

(2)河流污染治理。一要完善开展沿河排污口清查名单,分类进行整治,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封堵和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二要制定重点河流整治工作方案,实施河道清洁行动,深入落实河长制,建立“一河一策”档案,建立河流生态保护机制,确保各河流功能作用;三要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巩固取缔“十五小”企业成果,建立动态管控信息库;四是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全面排查涉水落后产能企业,实施企业节能节水管控,依托上级政策和奖补资金,调整辖区产业发展格局。

(3)黑臭水体治理。融合城镇与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一要增加截污管网覆盖面,制定新建、维护管网计划,争取上级政策和补助资金,提高污水收集率;二要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制定年度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履行项目实施前备案,确保工程实施不影响监测考评;三要确保河面清澈,严格落实“河长制”、县级领导包保制,制定巡查计划,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确保每条河流断面监测数据达标。

3、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一要有效利用污染源普查和土壤调查成果,全面实施净土工程,开展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大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二要利用大数据,摸清土壤污染程度,深化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做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三要始终坚持打基础、建体系、控风险、守底线的基本原则,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指标任务。

4、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农村污水收集工程建设。开展农村污水治理,一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适合污水的治理模式,确定污水收集村落,实现污水治理设施早建成、能运行、有成效。二要谋划工程建设的时间节点,工程内容,落实责任人,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强力推动工程建设。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一要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项目建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二要巩固农村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果,减少垃圾对河流的污染。全面落实“户分、村收、镇运”的农村垃圾处置体系,推广“五指分类、三堆存放”垃圾分类和运用垃圾堆沤技术实现资源化目标。三要河道确权及退耕,重点流域实现全部“封育”,减少种植业化肥、农药等对河流的污染。四要精准施策,采取关闭一批、搬迁改造一批,严禁“一刀切”,有序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一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不同层次的创建系列活动,为迎接国家检查组验收营造氛围;二要指导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全力抓好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指标的落实;三要狠抓环境优美乡镇村创建工作。 (略) 、市环境优美村覆盖面,满足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要求,确保“十四五”期间内晋升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6、强化环境信访工作,解决环境信访矛盾

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环境信访工作常抓不懈,对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投诉,要建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尽最大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杜绝群体访、越级访发生。二要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敏感的、重要的环境信访要实行专人包案,果断处理,严访激化。三要做好环境信访后督察工作,对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人,有效维护投诉人的知情权,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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