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财政局2023年第一期“共同富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瑞安市财政局2023年第一期“共同富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 (略) 财政厅关 (略) 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关于开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瑞财预执〔2022〕260号)、《关于制定“‘共同富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评价指标和中标原则”的通知》(瑞财预执〔2022〕261号)等文件要求,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 (略) 财政局就2023年第一期“共同富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 (略) 财政局。

(二)招标项目:

(略) 财政局2023年第一期“共同富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财政社保资金公开招投标规模2亿元,资金存放期限为一年定期。

二、招标银行资格要求

详见《 (略) 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瑞政办〔2019〕44 号)。

三、竞标规则

《关于开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瑞财预执〔2022〕260号)、《关于制定“‘共同富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评价指标和中标原则”的通知》(瑞财预执〔2022〕261号)等文件,最终入围银行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取前15名。

四、报名事项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委托相关工作人员,凭完成签章的《招投标报名回执单》(模板见附件一)、《授权书》(模板见附件二)、《竞标资格声明函》(模板见附件三)、《廉政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四),于3月21日上午11点前在政采云平台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

五、投标事项

报名审核通过的银行,凭完成签章的《招标标书》(模板见附件五)于3月21日下午4点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逾期视为放弃。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会议于3月23日下午14:00在财税大楼2楼机房。

七、其他事项

(一)竞标银行开标结束后,中标 (略) 财政局预算执行局304领取中标通知书,且在3月28日前将《定期

存款协议书》(模板见附件六)送市财政局预算执行局签订后,上门办理相关转存手续,否则视为放弃。

(二)银行的投标利率低于普通定期最高上浮基点投标的,“定期存款年利率”指标以零分处理。

(三)银行报名后,因银行自身原因未完成投标的,在下次有条件参加专场竞存“其他加减分”指标中扣2分。

(四)银行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因银行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中标金额的存单手续的,直接取消本次中标且暂停最近一次有条件参加专场竞存的资格。对未做存单的资金,若大于等于2000万元的,再组织招投标;若小于2000万元的,留下期做定存。

附件:1.《招投标报名回执单》

2.《授 权 书》

3.《竞标资格声明函》

4.《廉政承诺书》

5.《招标标书》

6.《定期存款协议书》

(略) 财政局

2023年3月15日

“共同富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公告附件一至六..docx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 (略) 财政厅关 (略) 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关于开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瑞财预执〔2022〕260号)、《关于制定“‘共同富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评价指标和中标原则”的通知》(瑞财预执〔2022〕261号)等文件要求,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 (略) 财政局就2023年第一期“共同富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 (略) 财政局。

(二)招标项目:

(略) 财政局2023年第一期“共同富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财政社保资金公开招投标规模2亿元,资金存放期限为一年定期。

二、招标银行资格要求

详见《 (略) 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瑞政办〔2019〕44 号)。

三、竞标规则

《关于开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瑞财预执〔2022〕260号)、《关于制定“‘共同富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评价指标和中标原则”的通知》(瑞财预执〔2022〕261号)等文件,最终入围银行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取前15名。

四、报名事项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委托相关工作人员,凭完成签章的《招投标报名回执单》(模板见附件一)、《授权书》(模板见附件二)、《竞标资格声明函》(模板见附件三)、《廉政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四),于3月21日上午11点前在政采云平台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

五、投标事项

报名审核通过的银行,凭完成签章的《招标标书》(模板见附件五)于3月21日下午4点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逾期视为放弃。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会议于3月23日下午14:00在财税大楼2楼机房。

七、其他事项

(一)竞标银行开标结束后,中标 (略) 财政局预算执行局304领取中标通知书,且在3月28日前将《定期

存款协议书》(模板见附件六)送市财政局预算执行局签订后,上门办理相关转存手续,否则视为放弃。

(二)银行的投标利率低于普通定期最高上浮基点投标的,“定期存款年利率”指标以零分处理。

(三)银行报名后,因银行自身原因未完成投标的,在下次有条件参加专场竞存“其他加减分”指标中扣2分。

(四)银行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因银行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中标金额的存单手续的,直接取消本次中标且暂停最近一次有条件参加专场竞存的资格。对未做存单的资金,若大于等于2000万元的,再组织招投标;若小于2000万元的,留下期做定存。

附件:1.《招投标报名回执单》

2.《授 权 书》

3.《竞标资格声明函》

4.《廉政承诺书》

5.《招标标书》

6.《定期存款协议书》

(略) 财政局

2023年3月15日

“共同富裕”专场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公告附件一至六..docx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