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9)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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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9)整改情况公示

按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襄文〔2021〕46号)要求,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9)整改情况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物流园区环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略) 柴油货车保有量大于10辆的物流运输企业近340家,柴油货车近1.5万辆,大部分物流园区环境管理不规范。 (略) 义城物流园部分场地未硬化、扬尘问题突出;园区内存在利用套牌厢式货车改装为加油车,涉嫌非法加油;园区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部分未硬化区域污水横流,垃圾随意堆放

二、整改目标

压实物流园区环境管理责任,规范物流园区环境管理。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营运货车准入管理制度,对辖区20辆以上运输企业建立车辆排放清单,加大巡察力度,严查证照不齐、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2. (略) 天兴物流园区做好园区内部环境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进出车辆的扬尘管控,园区配备清扫车、洒水车。

3.高质量制定《现代物流“十四五”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引领,按规划要求建设物流园区。对进入物流园区经营者,执行符合交通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4.对物流园区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达标排放情况常态化开展抽检。

四、整改落实情况

1. (略) 14家20辆以上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了摸排,逐个企业要求建立车辆排放清单,并重点对各个运输企业国三重型柴油货车进行了统计,要求严格执行I/M管理制度,对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实施“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为了有效地治理非法营运车辆、擅自改装车辆、超限超载等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交通运政部门成立整治专班,采取源头监管与流动巡查监管方式,严厉打击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2022年,共出动执法车辆120辆次,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共检查车辆354辆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台,擅自改型车辆13台,督促切割厢板恢复原状车辆13台。

2.针对天兴环保问题开展常态督办落实,并现场下达环保限期整改通知书。天兴物流园完成了园区内清除杂草、露天堆场砂石覆盖、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等工作,更换购置洒水车一辆和除草工具,坚持早中晚定时洒水和清除杂草,保持园区环境卫生。由于拟建呼南高铁襄阳荆门段途经横跨宜城天兴物流园4、5 (略) 内修理车间,以上三处需要整体拆除,将不再具备物流园区基本功能。

3.2022年5月, (略) 交通运输 (略) 工 (略) (略) 编制了《 (略) 现代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根据“十四五”期间5年内宜城经济发展预测和物流体系建设进程,着眼宜城现代物流发展定位和目标,围绕宜城物流产业发展目标,对现有的物流资源进行整合,促进物流业转型提升。在未来3-5年内,以物流资源整合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和发展环境建设;优化物流资源配置;培育和发展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打造物流服务品牌,构建规范、有序的物流发展格局。对进入物流园区经营者,执行符合交通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4.2022年, (略) 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开展了汽车尾气排放专项整治活动,完成5次城区主要交通路口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工作,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办理环保牌照376套,抽检城区停车场、在建工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81台。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共7天)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闵劲松

联系电话:0710-*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班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按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襄文〔2021〕46号)要求,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9)整改情况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物流园区环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略) 柴油货车保有量大于10辆的物流运输企业近340家,柴油货车近1.5万辆,大部分物流园区环境管理不规范。 (略) 义城物流园部分场地未硬化、扬尘问题突出;园区内存在利用套牌厢式货车改装为加油车,涉嫌非法加油;园区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部分未硬化区域污水横流,垃圾随意堆放

二、整改目标

压实物流园区环境管理责任,规范物流园区环境管理。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营运货车准入管理制度,对辖区20辆以上运输企业建立车辆排放清单,加大巡察力度,严查证照不齐、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2. (略) 天兴物流园区做好园区内部环境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进出车辆的扬尘管控,园区配备清扫车、洒水车。

3.高质量制定《现代物流“十四五”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引领,按规划要求建设物流园区。对进入物流园区经营者,执行符合交通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4.对物流园区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达标排放情况常态化开展抽检。

四、整改落实情况

1. (略) 14家20辆以上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了摸排,逐个企业要求建立车辆排放清单,并重点对各个运输企业国三重型柴油货车进行了统计,要求严格执行I/M管理制度,对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实施“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为了有效地治理非法营运车辆、擅自改装车辆、超限超载等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交通运政部门成立整治专班,采取源头监管与流动巡查监管方式,严厉打击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2022年,共出动执法车辆120辆次,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共检查车辆354辆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台,擅自改型车辆13台,督促切割厢板恢复原状车辆13台。

2.针对天兴环保问题开展常态督办落实,并现场下达环保限期整改通知书。天兴物流园完成了园区内清除杂草、露天堆场砂石覆盖、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等工作,更换购置洒水车一辆和除草工具,坚持早中晚定时洒水和清除杂草,保持园区环境卫生。由于拟建呼南高铁襄阳荆门段途经横跨宜城天兴物流园4、5 (略) 内修理车间,以上三处需要整体拆除,将不再具备物流园区基本功能。

3.2022年5月, (略) 交通运输 (略) 工 (略) (略) 编制了《 (略) 现代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根据“十四五”期间5年内宜城经济发展预测和物流体系建设进程,着眼宜城现代物流发展定位和目标,围绕宜城物流产业发展目标,对现有的物流资源进行整合,促进物流业转型提升。在未来3-5年内,以物流资源整合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和发展环境建设;优化物流资源配置;培育和发展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打造物流服务品牌,构建规范、有序的物流发展格局。对进入物流园区经营者,执行符合交通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4.2022年, (略) 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开展了汽车尾气排放专项整治活动,完成5次城区主要交通路口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工作,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办理环保牌照376套,抽检城区停车场、在建工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81台。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共7天)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闵劲松

联系电话:0710-*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班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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