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3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
地 址: (略) 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 (略) 四川鸿鹏新能源电解液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大英县红旗化工园区 | 四 (略) | (略) (略) | 四 (略) 拟在大英县红旗化工园区(位于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四川鸿鹏新能源电解液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该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85%,占地面积约110亩,租用四 (略) 现有储备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电解液复配线、主生产装置、原料库区、成品库区、装置变配电所(10kV低压)、装卸车栈台及其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20万吨。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废水和基础开挖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收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建设2.5~3m高施工围墙,封闭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石灰、沙石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者采用防尘布覆盖,或是密闭存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地面的裸露时间,减少临时土方堆放时间和转运次数。现场管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项目在落实施工期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能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的要求,有效减缓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优化施工工艺,项目桩基施工时,禁止采用锤击沉桩方式;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进、离场运输工具限速,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倾倒、填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碳酸*烯酯装置区合成尾气、真空废气经密闭管道输送并汇入1套四段水洗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后排放。 (2)电解液复配区调配废气、包装废气经密闭管道+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其中浓缩废气(高浓度废气)与其他废液一并经焚烧炉处理;低浓度废气达《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标准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焚烧炉主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器,焚烧炉废气经余热回收+干燥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关标准。 (4)空桶及洗桶区包装物清洗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并汇总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 报告书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碳酸*烯酯装置边界外50m、储罐区边界外50m组成的包络线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无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5)根据环评报告书分析,项目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减少项目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脱盐废水属于低浓度废水,由厂区总排放口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包装物清洗废水、设备及地坪清洗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除氟除磷预处理后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4.5m3/h)采用“收集+调酸+絮凝+水解酸化+厌氧处理+好氧处理+沉淀”的组合废水处理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厂区总排放口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先经隔油-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将全厂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将项目区域划分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碳酸*烯酯装置区、电解液配置区、洗桶空桶区、化学品库、电解液实桶库房、原料和中间产品罐组及泵站、装卸车区、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等,防渗性能应与6.0m厚粘土层(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等效。一般防渗区包括冷冻站、液氮气化单元、压缩空气除盐水及凝结水站、二氧化碳罐组及泵站等,防渗性能应与1.5m厚粘土层(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等效。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各类风机及泵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EC残液及蒸发器残液、*二醇废液分别暂存于EC残液储罐、*二醇废液储罐中,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回收废电解液、废清洗溶剂、废干燥剂、废矿物油、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物化处理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废滤芯(脱盐水站)由供应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隔油池 (略) 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或利用。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Ⅰ,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为储罐区物料及废水泄漏、环氧*烷管道泄漏并引发火灾等。针对各风险点和风险类型,企业拟采取的防范和应急措施为:采取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装置,设置DCS控制系统;在工艺装置及储运区域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储罐区四周设防渗漏围堰,围堰体积不低于仓储区中最大单罐泄漏的容积;落实“单元—厂区—园区”的地表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新建一座300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含初期雨水收集池1500m3,确保事故泄露物及事故废水不外排;按《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的管理; (略) 、园区等建立环境风险防范联动。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职工培训与管理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以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等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在确保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可行。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3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
地 址: (略) 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 (略) 四川鸿鹏新能源电解液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大英县红旗化工园区 | 四 (略) | (略) (略) | 四 (略) 拟在大英县红旗化工园区(位于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四川鸿鹏新能源电解液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该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85%,占地面积约110亩,租用四 (略) 现有储备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电解液复配线、主生产装置、原料库区、成品库区、装置变配电所(10kV低压)、装卸车栈台及其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20万吨。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废水和基础开挖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收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建设2.5~3m高施工围墙,封闭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石灰、沙石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者采用防尘布覆盖,或是密闭存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地面的裸露时间,减少临时土方堆放时间和转运次数。现场管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项目在落实施工期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能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的要求,有效减缓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优化施工工艺,项目桩基施工时,禁止采用锤击沉桩方式;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进、离场运输工具限速,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倾倒、填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碳酸*烯酯装置区合成尾气、真空废气经密闭管道输送并汇入1套四段水洗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后排放。 (2)电解液复配区调配废气、包装废气经密闭管道+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其中浓缩废气(高浓度废气)与其他废液一并经焚烧炉处理;低浓度废气达《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标准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焚烧炉主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器,焚烧炉废气经余热回收+干燥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关标准。 (4)空桶及洗桶区包装物清洗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并汇总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 报告书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碳酸*烯酯装置边界外50m、储罐区边界外50m组成的包络线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无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5)根据环评报告书分析,项目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减少项目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脱盐废水属于低浓度废水,由厂区总排放口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包装物清洗废水、设备及地坪清洗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除氟除磷预处理后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4.5m3/h)采用“收集+调酸+絮凝+水解酸化+厌氧处理+好氧处理+沉淀”的组合废水处理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厂区总排放口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先经隔油-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将全厂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将项目区域划分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碳酸*烯酯装置区、电解液配置区、洗桶空桶区、化学品库、电解液实桶库房、原料和中间产品罐组及泵站、装卸车区、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等,防渗性能应与6.0m厚粘土层(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等效。一般防渗区包括冷冻站、液氮气化单元、压缩空气除盐水及凝结水站、二氧化碳罐组及泵站等,防渗性能应与1.5m厚粘土层(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等效。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各类风机及泵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EC残液及蒸发器残液、*二醇废液分别暂存于EC残液储罐、*二醇废液储罐中,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回收废电解液、废清洗溶剂、废干燥剂、废矿物油、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物化处理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废滤芯(脱盐水站)由供应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隔油池 (略) 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或利用。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Ⅰ,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为储罐区物料及废水泄漏、环氧*烷管道泄漏并引发火灾等。针对各风险点和风险类型,企业拟采取的防范和应急措施为:采取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装置,设置DCS控制系统;在工艺装置及储运区域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储罐区四周设防渗漏围堰,围堰体积不低于仓储区中最大单罐泄漏的容积;落实“单元—厂区—园区”的地表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新建一座300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含初期雨水收集池1500m3,确保事故泄露物及事故废水不外排;按《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的管理; (略) 、园区等建立环境风险防范联动。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职工培训与管理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以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等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在确保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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