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璞玉家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莞市璞玉家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璞玉家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上环丽水路 37 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厚街镇上环丽水路 37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UM9LW1G。项目迁改扩建前总投资 50 万元,占地面积 4200m2,建筑面积 8400m2。项目主要从事酒店家具的生产和销售。项目生产和销售酒店家具 1000 套/年。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 100 万元,占地面积 4500m2,建筑面积 7200m2。项目主要从事酒店家具的生产和销售。项目生产和销售酒店家具 1000 套/年。项目 (略) 厚街镇陈屋村桑园路11 号,原名为“ (略) 厚街璞玉家具厂”,于 2009 年7月委托六安 (略) 编制了《 (略) 厚街璞玉家具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 (略) 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建设,报告表编号:2009 年 1048。并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5】2256 号。项目于**日 (略) 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名称由“ (略) 厚街璞玉家具厂”变更为“ (略) (略) ”,并取得《 (略) 厚街璞玉家具厂变更事项的函》,审批文号:东环审【2016】294 号。现由于生产 (略) 场需求,项目申请迁改扩建,内容如下:(1)建设地址由“ (略) 厚街镇陈屋村桑园路11号”搬迁至“ (略) 厚街镇上环丽水路37号”。(2)淘汰一个型号为DLS0.005-0.04-M的燃油锅炉,减少烘干工序,新增晾干房和五金加工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 VOCs 有组织排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1 中第 II 时段排放限值;喷漆、晾干、拼料、组装工序产生的 VOCs 无组织排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厂区)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粉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开料、木工加工、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焊接工序烟尘(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略) (略)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工程分析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璞玉家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上环丽水路 37 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厚街镇上环丽水路 37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UM9LW1G。项目迁改扩建前总投资 50 万元,占地面积 4200m2,建筑面积 8400m2。项目主要从事酒店家具的生产和销售。项目生产和销售酒店家具 1000 套/年。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 100 万元,占地面积 4500m2,建筑面积 7200m2。项目主要从事酒店家具的生产和销售。项目生产和销售酒店家具 1000 套/年。项目 (略) 厚街镇陈屋村桑园路11 号,原名为“ (略) 厚街璞玉家具厂”,于 2009 年7月委托六安 (略) 编制了《 (略) 厚街璞玉家具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 (略) 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建设,报告表编号:2009 年 1048。并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5】2256 号。项目于**日 (略) 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名称由“ (略) 厚街璞玉家具厂”变更为“ (略) (略) ”,并取得《 (略) 厚街璞玉家具厂变更事项的函》,审批文号:东环审【2016】294 号。现由于生产 (略) 场需求,项目申请迁改扩建,内容如下:(1)建设地址由“ (略) 厚街镇陈屋村桑园路11号”搬迁至“ (略) 厚街镇上环丽水路37号”。(2)淘汰一个型号为DLS0.005-0.04-M的燃油锅炉,减少烘干工序,新增晾干房和五金加工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 VOCs 有组织排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1 中第 II 时段排放限值;喷漆、晾干、拼料、组装工序产生的 VOCs 无组织排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厂区)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粉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开料、木工加工、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焊接工序烟尘(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略) (略)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工程分析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