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吨23二氯吡啶及300吨23二氟5氯吡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年产1500吨23二氯吡啶及300吨23二氟5氯吡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8日,受新疆 (略) 委托,核工业天 (略) 承担了年产1500吨2,3-二氯吡啶及300吨2,3-二氟-5-氯吡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2,3-二氯吡啶及300吨2,3-二氟-5-氯吡啶项目;
项目地点: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4701.61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动力车间、锅炉房、科研楼等其他配套辅助设施;本项目分二期建设,本次环评按二期进行建设,按一期进行评价。一期购置生产设备240台套,年产1500吨2,3-二氯吡啶及300吨2,3-二氟-5-氯吡啶。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 (略)
建设单位地址: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材料园区管委会办公楼3楼3021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邢小黑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核工业天 (略)
评价单位地址: (略) 麦积区花牛路25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李敏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
评价单位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 (略)
2023年3月15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8日,受新疆 (略) 委托,核工业天 (略) 承担了年产1500吨2,3-二氯吡啶及300吨2,3-二氟-5-氯吡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2,3-二氯吡啶及300吨2,3-二氟-5-氯吡啶项目;
项目地点: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4701.61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动力车间、锅炉房、科研楼等其他配套辅助设施;本项目分二期建设,本次环评按二期进行建设,按一期进行评价。一期购置生产设备240台套,年产1500吨2,3-二氯吡啶及300吨2,3-二氟-5-氯吡啶。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 (略)
建设单位地址: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新材料园区管委会办公楼3楼3021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邢小黑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核工业天 (略)
评价单位地址: (略) 麦积区花牛路25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李敏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
评价单位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 (略)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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