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政府关于三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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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政府关于三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溪环城国家森林公园、本 (略) 级自然保护区、本溪国家地质公园等三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来信、来电,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滨河北路1678号


附件:

1.1本溪环城国家森林公园明山区调出范围图.jpg

3.1.1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明山区调出范围图.jpg

3.1.2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明山区调入范围图.jpg

2.1本 (略) 级自然保护区明山区调出范围图.jpg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溪环城国家森林公园、本 (略) 级自然保护区、本溪国家地质公园等三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来信、来电,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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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滨河北路1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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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溪环城国家森林公园明山区调出范围图.jpg

3.1.1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明山区调出范围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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