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三门坡镇谷桥村村庄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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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区三门坡镇谷桥村村庄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琼山区三门坡镇谷桥村村庄规划(2021-2035)》成果已完成,现拟对调整的规划进行审批,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规定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4月5日)

2、公示地点: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政府网站、三门坡镇谷桥村委会。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63.com

(2)书面意见请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三门街77号(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镇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林道红,联系人:*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5日

(略) 琼山区三门坡谷桥村村庄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谷桥行政村村域范围内下坡村、目斋村、卜世村、林昌村、昌汉村、地水村、新云村、礼云村、美端村、青草村等10个自然村。规划国土空间用地规面积831.67公顷。

二、发展定位

依托优越的地理区位,以重点发展以乡村旅游服务、热带高效农业为主。

三、村庄类型

规划谷桥村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庄。

四、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

规划以三调为底图底数,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保障耕地林地保有量以及不突破上位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则下,对谷桥村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详见谷桥村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本次规划范围)。

谷桥村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基期年-2020

目标年-2035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农用地

耕地(01)

265.55

31.93%

392.7

47.22%

127.15

园地(02)

407.55

49.00%

0

0.00%

-407.55

林地(03)

59.12

7.11%

358.23

43.07%

299.11

牧草地(0401,0402)

2.13

0.26%

0

0.00%

-2.13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6,除*外)

21.61

2.60%

8.85

1.06%

-12.76

小计

755.96

90.90%

759.78

91.36%

3.82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1.87

0.22%

1.87

居住用地(07)

农村宅基地(0703)

27.89

3.35%

32.67

3.93%

4.78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1.72

0.21%

1.7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1.31

0.16%

0.22

0.03%

-1.09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0.04

0.00%

0.00%

-0.04

工矿用地(10)

0.99

0.12%

0.00%

-0.99

公用设施用地(1301-1310,1313)

5.02

0.60%

0.45

0.05%

-4.57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201-1206)

0.16

0.02%

1.81

0.22%

1.65

水工设施用地(1312)

2.2

0.26%

2.2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15)

0.83

0.10%

0

0.00%

-0.83

留白用地(16)

0.79

0.09%

0.79

水库水面(1703)

21.34

2.57%

21.34

特殊用地(过渡期)

1.09

0.13%

1.09

小计

36.24

4.36%

64.16

7.71%

27.92

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

湿地(05)

1.28

0.15%

1.19

0.14%

-0.09

*地水域(17,除1703外)

38.19

4.59%

6.53

0.79%

-31.66

小计

39.47

4.75%

7.72

0.93%

-31.75

村域总面积

831.67

100.00%

831.67

100.00%

0

五、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落实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225.68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域中部和东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确保耕地保有量达到392.70公顷,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应按规定要求建设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六、建设空间管制

本次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42.82公顷。

1、农村住房

(1)本村内规划农村居住用地36.26公顷,规划新申请的宅基地,应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2)村民建房建筑以低层为主,农村村民建设住宅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一般不得超过十二米,建筑风貌和布局应体现琼北民居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要求。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不得随意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村内水源是地下水,村庄采用水塔供水。每个自然村都需配备污水处理设施1 处,确保每户均已接入村庄污水管网进行统一排放。

(3)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和文化站、卫生室、养老和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根据规定结合各村实际进行配建,建设选址、规模、标准应符合相关要求。

3、产业发展

(1)本村内规划村庄产业用地0.79公顷,规划明确规定的产业用地用途、规模、强度等要求不得随意改变。

(2)村庄产业用地涉及调整应当编制优化调整方案,经村民委员会审议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作出将优化调整方案纳入村庄规划的决定,并报琼山区人民政府备案。

七、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必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 米;道路为消防通道,禁止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

八、主要图纸

(1)区域位置

2村域国土空间综合现状图

(3)村域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图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琼山区三门坡镇谷桥村村庄规划(2021-2035)》成果已完成,现拟对调整的规划进行审批,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规定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4月5日)

2、公示地点: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政府网站、三门坡镇谷桥村委会。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63.com

(2)书面意见请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三门街77号(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镇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林道红,联系人:*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5日

(略) 琼山区三门坡谷桥村村庄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谷桥行政村村域范围内下坡村、目斋村、卜世村、林昌村、昌汉村、地水村、新云村、礼云村、美端村、青草村等10个自然村。规划国土空间用地规面积831.67公顷。

二、发展定位

依托优越的地理区位,以重点发展以乡村旅游服务、热带高效农业为主。

三、村庄类型

规划谷桥村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庄。

四、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

规划以三调为底图底数,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保障耕地林地保有量以及不突破上位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则下,对谷桥村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详见谷桥村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本次规划范围)。

谷桥村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基期年-2020

目标年-2035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农用地

耕地(01)

265.55

31.93%

392.7

47.22%

127.15

园地(02)

407.55

49.00%

0

0.00%

-407.55

林地(03)

59.12

7.11%

358.23

43.07%

299.11

牧草地(0401,0402)

2.13

0.26%

0

0.00%

-2.13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6,除*外)

21.61

2.60%

8.85

1.06%

-12.76

小计

755.96

90.90%

759.78

91.36%

3.82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1.87

0.22%

1.87

居住用地(07)

农村宅基地(0703)

27.89

3.35%

32.67

3.93%

4.78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1.72

0.21%

1.7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1.31

0.16%

0.22

0.03%

-1.09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0.04

0.00%

0.00%

-0.04

工矿用地(10)

0.99

0.12%

0.00%

-0.99

公用设施用地(1301-1310,1313)

5.02

0.60%

0.45

0.05%

-4.57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201-1206)

0.16

0.02%

1.81

0.22%

1.65

水工设施用地(1312)

2.2

0.26%

2.2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15)

0.83

0.10%

0

0.00%

-0.83

留白用地(16)

0.79

0.09%

0.79

水库水面(1703)

21.34

2.57%

21.34

特殊用地(过渡期)

1.09

0.13%

1.09

小计

36.24

4.36%

64.16

7.71%

27.92

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

湿地(05)

1.28

0.15%

1.19

0.14%

-0.09

*地水域(17,除1703外)

38.19

4.59%

6.53

0.79%

-31.66

小计

39.47

4.75%

7.72

0.93%

-31.75

村域总面积

831.67

100.00%

831.67

100.00%

0

五、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落实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225.68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域中部和东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确保耕地保有量达到392.70公顷,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应按规定要求建设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六、建设空间管制

本次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42.82公顷。

1、农村住房

(1)本村内规划农村居住用地36.26公顷,规划新申请的宅基地,应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2)村民建房建筑以低层为主,农村村民建设住宅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一般不得超过十二米,建筑风貌和布局应体现琼北民居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要求。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不得随意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村内水源是地下水,村庄采用水塔供水。每个自然村都需配备污水处理设施1 处,确保每户均已接入村庄污水管网进行统一排放。

(3)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和文化站、卫生室、养老和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根据规定结合各村实际进行配建,建设选址、规模、标准应符合相关要求。

3、产业发展

(1)本村内规划村庄产业用地0.79公顷,规划明确规定的产业用地用途、规模、强度等要求不得随意改变。

(2)村庄产业用地涉及调整应当编制优化调整方案,经村民委员会审议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作出将优化调整方案纳入村庄规划的决定,并报琼山区人民政府备案。

七、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必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 米;道路为消防通道,禁止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

八、主要图纸

(1)区域位置

2村域国土空间综合现状图

(3)村域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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