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三门坡镇友爱村村庄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
《琼山区三门坡镇友爱村村庄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琼山区三门坡镇友爱村村庄规划(2021-2035)》成果已完成,现拟对调整的规划进行审批,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规定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4月5日)
2、公示地点: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政府网站、三门坡镇友爱村委会。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63.com
(2)书面意见请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三门街77号。邮政编码:*。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镇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林道红,联系人:*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5日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友爱村村庄规划简介
本次规划范围为友爱行政村村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包括鸭塘村、石山村、山口村、山兰村、礼村、仁山村、昌文园村、昌文坡村、花连园村、虎头村、沙土坡村、加木根村、蒙塘村等13个自然村,国土空间用地面积为579.00公顷。
友爱村发展定位是以重点发展以乡村旅游服务、热带高效农业为主。
友爱村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庄。
规划以三调为底图底数,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保障耕地林地保有量以及不突破上位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则下,对友爱村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详见友爱村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友爱村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 基期年-2020 | 目标年-2035 |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农用地 | 耕地(01) | 31.17 | 5.38% | 123.43 | 21.32% | 92.26 | ||
园地(02) | 359.79 | 62.14% | 0.00 | 0.00% | -359.79 | |||
林地(03) | 75.68 | 13.07% | 360.27 | 62.22% | 284.59 | |||
草地(0401,0402) | 5.74 | 0.99% | -5.74 |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6,除*外) | 10.54 | 1.82% | 4.19 | 0.72% | -6.35 | |||
小计 | 482.92 | 83.41% | 487.89 | 84.26% | 4.97 | |||
建设 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 2.87 | 0.50% | 2.87 | |||
居住用地(07) | 农村宅基地(0703) | 37.77 | 6.52% | 46.81 | 8.08% | 9.04 |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 1.43 | 0.25% | 1.43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 1.58 | 0.27% | 0.60 | 0.10% | -0.98 | |||
商业用地(0901) | 0.87 | 0.15% | 0.87 | |||||
公用设施用地(1301-1310,1313) | 1.25 | 0.22% | 0.18 | 0.03% | -1.07 | |||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1201-1206) | 2.07 | 0.36% | 2.16 | 0.37% | 0.09 | ||
水工设施用地(1312) | 1.19 | 0.21% | 1.19 | |||||
其他建设用地 | 特殊用地(15) | 45.10 | 7.79% | 0.00 | 0.00% | -45.10 |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过渡期)(2501) | 22.70 | 3.92% | 22.70 | |||||
小计 | 87.77 | 15.16% | 78.81 | 13.61% | -8.96 | |||
湿地(05) | 0.37 | 0.06% | 5.33 | 0.92% | 4.96 | |||
*地水域(17,除1703外) | 7.93 | 1.37% | 6.58 | 1.14% | -1.35 | |||
其他土地(23,除2301外) | 0.39 | 0.07% | 0.39 | |||||
小计 | 8.30 | 1.43% | 12.30 | 2.12% | 4.00 | |||
村域总面积 | 579.00 | 100.00% | 579.00 | 100.00% | 0.00 |
(1)落实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21.49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域中部和东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确保耕地保有量达到123.43公顷,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提出申请,按程 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 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应按规定要求建设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79.18公顷。
(1)本村内规划农村居住用地51.11公顷,规划新申请的宅基地,应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
(2)村民建房建筑以低层为主,农村村民建设住宅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一般不得超过十二米,建筑风貌和布局应体现琼北民居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要求。
2、产业发展
(1)本村内规划村庄产业用地0.87公顷,规划明确规定的产业用地用途、规模、强度等要求不得随意改变。
(2)村庄产业用地涉及调整应当编制优化调整方案,经村民委员会审议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作出将优化调整方案纳入村庄规划的决定,并报琼山区人民政府备案。
3、产业/其他机动指标
在“多规合一”规划村庄建设用地基础上,除去用于农村住房和产业发展的村庄建设用地外,无多余的村庄建设用地作为产业/其他机动指标。
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不得随意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村内水源是地下水,村庄采用水塔供水。每个自然村都需配备污水处理设施1 处,确保每户均已接入村庄污水管网进行统一排放。
(3)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和文化站、卫生室、养老和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设选址、规模、标准应符合相关要求。
(4)村民殡葬统一利用镇区公墓解决,严禁随意挖坟建墓。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必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 米;道路为消防通道,禁止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琼山区三门坡镇友爱村村庄规划(2021-2035)》成果已完成,现拟对调整的规划进行审批,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规定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4月5日)
2、公示地点: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政府网站、三门坡镇友爱村委会。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63.com
(2)书面意见请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三门街77号。邮政编码:*。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镇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林道红,联系人:*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5日
(略) 琼山区三门坡镇友爱村村庄规划简介
本次规划范围为友爱行政村村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包括鸭塘村、石山村、山口村、山兰村、礼村、仁山村、昌文园村、昌文坡村、花连园村、虎头村、沙土坡村、加木根村、蒙塘村等13个自然村,国土空间用地面积为579.00公顷。
友爱村发展定位是以重点发展以乡村旅游服务、热带高效农业为主。
友爱村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庄。
规划以三调为底图底数,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保障耕地林地保有量以及不突破上位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则下,对友爱村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详见友爱村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友爱村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 基期年-2020 | 目标年-2035 |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农用地 | 耕地(01) | 31.17 | 5.38% | 123.43 | 21.32% | 92.26 | ||
园地(02) | 359.79 | 62.14% | 0.00 | 0.00% | -359.79 | |||
林地(03) | 75.68 | 13.07% | 360.27 | 62.22% | 284.59 | |||
草地(0401,0402) | 5.74 | 0.99% | -5.74 |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6,除*外) | 10.54 | 1.82% | 4.19 | 0.72% | -6.35 | |||
小计 | 482.92 | 83.41% | 487.89 | 84.26% | 4.97 | |||
建设 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 2.87 | 0.50% | 2.87 | |||
居住用地(07) | 农村宅基地(0703) | 37.77 | 6.52% | 46.81 | 8.08% | 9.04 |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 1.43 | 0.25% | 1.43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 1.58 | 0.27% | 0.60 | 0.10% | -0.98 | |||
商业用地(0901) | 0.87 | 0.15% | 0.87 | |||||
公用设施用地(1301-1310,1313) | 1.25 | 0.22% | 0.18 | 0.03% | -1.07 | |||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1201-1206) | 2.07 | 0.36% | 2.16 | 0.37% | 0.09 | ||
水工设施用地(1312) | 1.19 | 0.21% | 1.19 | |||||
其他建设用地 | 特殊用地(15) | 45.10 | 7.79% | 0.00 | 0.00% | -45.10 |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过渡期)(2501) | 22.70 | 3.92% | 22.70 | |||||
小计 | 87.77 | 15.16% | 78.81 | 13.61% | -8.96 | |||
湿地(05) | 0.37 | 0.06% | 5.33 | 0.92% | 4.96 | |||
*地水域(17,除1703外) | 7.93 | 1.37% | 6.58 | 1.14% | -1.35 | |||
其他土地(23,除2301外) | 0.39 | 0.07% | 0.39 | |||||
小计 | 8.30 | 1.43% | 12.30 | 2.12% | 4.00 | |||
村域总面积 | 579.00 | 100.00% | 579.00 | 100.00% | 0.00 |
(1)落实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21.49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域中部和东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确保耕地保有量达到123.43公顷,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提出申请,按程 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 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应按规定要求建设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79.18公顷。
(1)本村内规划农村居住用地51.11公顷,规划新申请的宅基地,应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
(2)村民建房建筑以低层为主,农村村民建设住宅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一般不得超过十二米,建筑风貌和布局应体现琼北民居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要求。
2、产业发展
(1)本村内规划村庄产业用地0.87公顷,规划明确规定的产业用地用途、规模、强度等要求不得随意改变。
(2)村庄产业用地涉及调整应当编制优化调整方案,经村民委员会审议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作出将优化调整方案纳入村庄规划的决定,并报琼山区人民政府备案。
3、产业/其他机动指标
在“多规合一”规划村庄建设用地基础上,除去用于农村住房和产业发展的村庄建设用地外,无多余的村庄建设用地作为产业/其他机动指标。
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不得随意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村内水源是地下水,村庄采用水塔供水。每个自然村都需配备污水处理设施1 处,确保每户均已接入村庄污水管网进行统一排放。
(3)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和文化站、卫生室、养老和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设选址、规模、标准应符合相关要求。
(4)村民殡葬统一利用镇区公墓解决,严禁随意挖坟建墓。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必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 米;道路为消防通道,禁止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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